高進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8-18 14:38

冷凍食品竟放冷藏櫃 「冰淇淋都流汗了」

行政院消保處上午公布市售冷凍冷藏食品保存方式查核,6縣市、36家業者中,有22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達6成,其中高雄市凱旋路的大買家、台中市民權路上的楓康超市兩家最誇張,前者水產區的冷藏櫃內竟放置需冷凍的納豆、帆立貝,後者將需冷凍的魚肉調製品、魚漿製品、蟹肉及魚板等放在冷藏櫃內,明顯違規,立刻被令限期改善。
另外,苗栗市國華路的家樂福更有4項規定違規,包括哈根達斯冰淇淋冷凍櫃設立的溫度是攝氏零下20度,實測是零下8度至零下13度;阿奇儂芒果冰淇淋零下3度,中心溫度未達零下18度;旁邊的桶裝冰淇淋櫃內則裝滿冰淇淋且超出最大裝載線等。
台中市復興路上的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也有4項違規,包括實測冷凍食品儲藏櫃溫度只有零下11度至零下14度,冷藏儲藏櫃溫度為攝氏9度至10度,很多冷凍冷藏櫃裝載都超過最大裝載線,還有一冷藏櫃溫度記錄器故障。
苗栗縣頭份鎮自強路上的萊爾富有3項違規,例如哈根達斯冰淇淋冷凍櫃設立的溫度是零下20度,實測哈根達斯冰淇淋竟為6度,消保處說,消保官在實測時哈根達斯冰淇淋已「流汗」、在溶化了。
根據衛福部訂定的食品良好規範規定,這次共查7大項,販賣業者不得任意改變製造業者原來設定的產品保存溫度條件,冷凍食品中心溫度應保持在攝氏零下18度以下,冷藏食品中心溫度應在攝氏7度以下等。消保處於7月發動地方消保官及地方衛生單位,共查36家通路的冷凍冷藏食品,全聯4家皆符合規定,家樂福4家全部不符合規定;大潤發3家,其中1家不符規定;統一超商5家,其中1家不符合規定。消保處說,除全聯等外,其他家業者均有1至4項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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