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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蘭德倫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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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8-15 10:08
優化陸客旅遊,觀光局加大規範力度
【時報記者陳奕先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為提升陸客觀光團來臺旅遊品質,引導旅行業擺脫以購物為主的行程安排,針對陸客觀光團的餐食、遊覽車、購物、行程安排等品質規範再做調整提升,修正相關規定以引導旅行業者規劃優質行程,並建立優質化的觀念。
觀光局本次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及「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
觀光局表示,針對優質行程部分,限縮優質團購物點站數,且限以兩岸直航或小三通方式入出境,而不得中途停留香港、澳門地區或其他第三地。
除優質團外,此次亦修正提高一般陸客觀光團的規範標準,如餐標部分,增訂「全程午晚餐平均餐標」應達每人每日新臺幣400元以上,或全程總日數1/2以上在觀光局評選為「臺灣團餐特色餐廳」使用午、晚餐。
另外,對於遊覽車車輛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應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介接資訊平臺,且於車輛副駕駛座前方擋風玻璃,應設置團體團號、組團及接待旅行社名稱等標示。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於103年8月8日修正發布,並自同日施行。而「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於103年8月13日修正發布,自103年10月1日起施行。
觀光局指出,期望上述法規修正能使大陸旅客享受真正旅遊的樂趣,體驗臺灣觀光資源及風土民情,並藉由擴大宣傳將臺灣提升旅遊品質的決心傳達到對岸,逐步使陸客建立旅遊品質及慎選旅遊行程的正確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