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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7-25 06:18
不動產稅改 財部座談5共識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舉辦不動產稅制改革座談會,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與會學者有五項共識,包括房地合一課稅,房地合一後,土增稅採稅額扣抵,不設日出條款;長期持有、自用住宅及農地交易應有優惠,民眾若無法出具成本證明者,財政部應頒訂標準。
至於未來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應採分離課稅或併入綜所稅課稅,以及奢侈稅的存廢等,意見分歧。
張盛和說,為解決不動產交易得稅偏離實價,一年內買賣課不到所得稅,以及房地分開課稅形成避稅漏洞的問題,行政院已確立房地合一實價課所得稅的方向。昨日與會學者都贊成對長期持有、自用住宅及農地農舍的不動產交易所得,給予優惠稅率,但多數人不贊同完全免稅,因為「免稅愈多,租稅規避的漏洞愈大」。
張盛和表示,各國對「長期持有」認定標準不同。從統計資料來看,台灣一般人平均持有七年才會賣出,可做為立法參考。以重購退稅的規定來看,目前所得稅的機制就是「一戶免稅」,對換屋族免稅,對賣屋目的,係為償還負債的經濟弱勢,原則上也不應課稅。
為避免重複課稅,張盛和說,學者皆認為土增稅制度不變,但土增稅的稅額可扣抵所得稅稅額。學者對奢侈稅的存廢則意見各異,有些人認為奢侈稅是交易稅,與所得稅可並行不悖,只是稅率應降低,但也有人認為奢侈稅可退場。
張盛和說,不動產稅改仍是以年底報行政院,明年初完成修法為目標。有業者建議訂日出條款,法案實施後買進的房子才適用,但多數學者皆認為,應該立法通過後隔年報稅即適用,否則不知何年何月才課得到稅,「不符社會期待」。
對於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應納入綜所稅或分離課稅,引起學者激辯。張盛和說,兩種稅制的優劣是「不證自明」。併入綜所稅比較公平,但必須搭配長期持有優惠等配套措施,以免稅太重;分離課稅的稅率訂定很傷腦筋,訂了以後高所得者可以繳少一點,但低所得者卻要繳多一些,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