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07-17 07:21

熱毯灼傷女嬰 業者:嬰兒禁用

本帖最後由 妙音 於 14-07-18 13:35 編輯
熱毯灼傷女嬰 業者:嬰兒禁用
民視民視 – 2014年7月16日 下午6:00
昨天為您報導,新北市一名剛出生的小女嬰被燙傷,婦產科診所認為是熱毯出問題造成女嬰灼傷,不過,熱毯業者上午出面澄清,拿出產品使用說明書,第一條使用規定寫著,不能用在嬰兒身上,衛生局也連兩天稽查這家婦產科診所,如果確定醫療人員有疏失,未來最重面臨廢除執業執照。
就是這款熱毯子,導致小女嬰全身20%二度燙傷,出包的婦產科把過失推給熱毯,不過,業者出面喊冤,強調電熱毯名字叫做「熱敷墊」,還直接打臉診所。
婦產科主治醫師黃光大(07.15):「可能就是電毯它的溫度失控,可能比預期的高,所以(女嬰)才會有水泡,這個不是我們可以預期的,因為我們使用這個,也是個醫療器材,它「開」了之後,它就是(運作)15分鐘45度C,所以醫護人員,並沒有必要再去做改變。」
熱敷毯業者譚玉明:「他第一個使用方法就錯誤了,所以他並不是OK的,它就是不能使用在嬰兒身上,第一個方式就是不OK了。」
女嬰父親彭先生:「不能使用電毯他們推說不知情,那實在是很讓人不能接受,你做醫療的,你連醫療法規都不了解嗎。」
心頭一塊肉,被熱敷墊燙得體無完膚,彭爸爸誓言為女兒討公道,畢竟女孩子愛漂亮,長大後如何面對傷疤?
女嬰父親彭先生:「(女嬰)在睡覺的時候,身體會一直抽動,可能因為疼痛的關係,她屁股就會一直抽痛,就...很心疼,先把表面上壞死的皮磨掉,真的如果再嚴重一點的話,可能就要「割肉植皮」,如果傷口深的話。」
事發後新北市衛生局,連續兩天到診所稽查,倘若確定醫護人員疏失,最重可能面臨廢除執業執照,診所也將被開罰最高25萬元。(民視新聞 張乃峻、沈建宏、余壽生 台北、台中報導)
電熱毯起火 小二男童嚴重灼傷 – 2014年7月18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謝武雄/桃園報導〕新北市日前發生女嬰遭電熱毯燙傷意外,桃園縣半年前也有小二何姓男童半夜睡覺時因電熱毯起火導致臉、雙手遭火紋身,至今仍休學得穿壓力衣,小男童直說:「現在看到火就害怕!」
何姓男童今年過年在桃園家中蓋著電熱毯睡覺之際,凌晨四點突然被燙醒,當時睡在客廳的何媽媽說,被兒子淒厲叫聲驚醒,衝進房間把兒子從火焰中拉出,兒子全身十八%被灼傷,集中在雙手、臉部,房間也被燒毀,還被房東求償。
男童在台北林口長庚醫院燒燙傷病房住了廿多天,雙手進行植皮手術,還休學做復健,男童昨天回憶起這段過往,一度哽咽得說不出話來。
何媽媽說,她還因火災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還好消防局火調科鑑定認定是電器故障因素起火,才獲不起訴處分。但她向電熱毯廠商要求賠償,廠商卻推稱「過去沒發生過類似案件,產品並沒有問題」。
花8萬多 竟故障傷子
何媽媽說,電熱毯是六、七年前向做直銷的友人購買的,當時因要給小朋友使用,還大手筆花了八、九萬元購買較好的電熱毯。
何媽媽向縣議員黃婉如求助,由縣政府消保官協調三次仍無共識,月底雙方還要再協調,希望廠商至少要盡到提醒消費者小心的責任。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