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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31 11:40

治水經費2年126億元

【聯合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4.05.31 04:18 am
全台近日豪大雨不斷,各地傳出災情,治水預算昨天終於三讀通過。立法院昨通過「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今、明兩年共有一百廿六億元用於治水,包括內政部主管廿一億元、經濟部主管五十八億元,以及農委會主管四十七億元。
易淹水區治理計畫「八年八百億元」已在去年底執行完畢,行政院提出全新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其中第五條經費上限,經朝野立委與行政部門多次協商,終在今年一月拍板「六年六百六十億」上限,且比照八年八百億,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不受公債法每年舉債額度的規定限制。
根據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規定,六百六十六億元可以舉債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分方式籌措財源,但日前財政部到立法院報告時,原本打算財源都要全由舉債支應;院會昨天也通過立委提案,由於國家財政拮据瀕臨舉債上限,且日前剛通過的「財政健全方案」每年僅增六百五十億元稅收,治水預算不宜全部舉債、增加子孫負擔,因此六年六百六十億元的特別預算,只能舉債三百卅億元,其餘必須由政府自己找錢治水。
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流域綜合治理特別預算預計在六年內分為三期,六百六十億元中,有九十億分給內政部處理雨水下水道治理、四百廿億元分給經濟部負責河川區域排水、農委會則分到一百五十億元進行農田排水、水土保持等。
院會昨天也通過決議,主計處需在一個月內彙整各項計畫的詳細內容和經費編列資料,並且兩個月內要比照公務預算編制方式制定特別預算編制的規範,以便立委監督治水預算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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