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23 00:06

今年申請住宅補貼 免附謄本

【經濟日報記者尹俞歡/台北22日電】內政部為了減少民眾奔波,並落實電子化政府的目標,通過「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修正草案,今年度申請住宅補貼的人無須再繳附戶籍或地籍謄本。
此外,基於政府住宅補貼資源有限及住宅補貼之公平性,新法也將停止補貼不符補貼相關規定及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卻取得核發證明的人。另外,為了讓弱勢優先取得補貼資格,新法也排除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者的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