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琳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21 19:06

與達方專利訴訟,群光判賠32.9萬人民幣

與達方專利訴訟,群光判賠32.9萬人民幣
2014-05-21 17:27 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群光(2385)表示,達方(8163)對群光電子及群光電子(蘇州)公司於2013年12月25日在中國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群光電子僅侵害涉案專利第8請求項;達方共主張8項請求項,其餘7項均未有侵害專利之行為。
被告群光電子應給付原告達方人民幣30萬元整及原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6,082元,並停止生產、銷售侵犯達方第zl200920003290號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原告達方其餘「登報道歉、銷毀庫存品」之請求均駁回。
群光表示,因被控侵權產品數量有限且群光已完成產品新佈局,故不影響群光業務進行;本案影響金額計判賠達方人民幣(以下同)30萬6082元及本案發生之法院案件受理費2萬2956元,共計32萬9038元。群光正評估是否上訴。
達方第zl200920003290號專利有效與否目前仍依大陸無效宣告程序及行政爭訟程序進行中。(編輯整理:莊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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