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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05-21 08:13

房屋稅修正過關 緊盯囤屋族

房屋稅修正過關 緊盯囤屋族
2014-05-21 00:56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崔慈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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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修法 課稅對照表
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三讀過關,國稅局鎖定囤房族查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各區國稅已主動出擊,鎖定學校周邊擁有3戶以上的包租公查稅,除要求房東表明房屋使用狀況,對於逃漏租金所得的房東,若經查獲必須以當地租金行情申報所得稅。
立法院昨(20)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日前已向財委會立委提出自住及非自住房屋定義草案,以本人及配偶名下全國合計3戶內,才視同自住房屋,官員表示,目前正與外界溝通,房屋稅條例修正案經總統文告時,將一併對外公布相關標準。
政府修法提高房屋持有稅,並將查稅目標轉向包租公,主要是因為審計部在104年度施政方針及籌編預算參考當中,具體建議財政部自今年起,須加強對非自用房屋租賃所得的查核,藉以充實國庫收入。
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的遏止逃漏稅查核專案已經啟動,各區國稅局鎖定各大學附近的出租套房、雅房查稅,凡是校外周邊租屋特別多的大學,北部如台大、師大、淡江,中部如東海、逢甲等大學的包租公,都已經被國稅局盯上。
針對查核情況,國稅局官員表示,第一步會先發函給房屋所有權人,要求說明房屋目前的使用情況,如果出租卻未申報租金所得,將要求其補稅;若是房東未據實說明房屋出租,國稅局人員除了直接上網了解租屋市場狀況,也會透過實地查核,以便追稅。
國稅局官員指出,和包租公有關的稅,主要有房屋稅、地價稅和所得稅,其中所得稅影響最大,許多包租公會想盡辦法隱匿房東身分,隱藏租金收入而不用繳所得稅,因此常要求房客報稅時,不要申報房屋租金支出,以免被國稅局查到。
但房仲業者指出,國稅局要調查包租公是否規避所得稅,除查戶籍、金流往來情況外,還可以從租金補貼政策、其他房屋相關稅收或租約公證資料等管道,一一比對資料來查核,包租公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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