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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19 09:46

杜紫軍:第三地台商應適用台越投保協定

【時報-台北電】越南排華事件,台商無端遭波及。由於台越投保協定20年前簽訂時,並未將第三地轉投資台商納入,各界擔心部分台商未來無法向越方求償。經濟部次長杜紫軍今(19)表示,向越方要求,只要投資計畫部登記有案台商,都應一體適用。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9日)邀請經濟部、外交部、國發會與僑委會等單位,針對台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台商具體協助,進行專案報告。杜紫軍在會議開始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上述表示。
杜紫軍指出,包括現金賠償、減稅、債務免除等都算是國際賠償之可行方式,未來將根據廠商受損情況,台商可持對己有利條件,我方會向越南政府洽談各種可能求償方式。由於每家廠商受損情況不同,都將個別處理。
經濟部本周三將由次長沈榮津率團赴越,慰問台商,目前駐外人員也陪同台商向當地政府進行證據保全工作。
杜紫軍表示,根據台越投保協定,未來得經過雙方友好協商3-9個月,一旦破局,台灣企業可向國際商會提出國際仲裁。(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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