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密歐與豬過夜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18 17:09

防TRF風險 金管會強化監理

防TRF風險 金管會強化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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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4/05/18 15:31 最新更新:2014/05/18 15:31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8日電)金管會表示,針對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複雜高風險商品有3項強化監理措施,為複雜高風險商品初次銷售前要提報董事會通過、類似產品設計應有規範,建立聯徵中心查詢機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9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金融業務開放與相對應的金融業務管理– 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型保單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專案報告
對於銀行銷售TRF等類似複雜型商品,導致客戶損失甚至是客訴事件。金管會表示,未來對類似人民幣TRF複雜型風險商品的控管,金管會將採取3項強化監理措施。
金管會表示,將強化銀行內部對新種商品審查程序,提升新種商品審查小組參與成員階層,未來同類型複雜型高風險商品於初次銷售前,要提報常務董事會或董事會通過。
其次,加強對TRF商品銷售控管及產品設計規範。金管會表示,將來類似的高風險商品應設有客戶停損退場機制,避免客戶承受無限損失,同時對專業機構投資人以外的專業客戶(自然人),銀行應比照一般客戶提供該等客戶中文總約定書、產品說明書、風險預告書、交易確認書等文件。
聯徵中心也要建立查詢機制,金管會指出,聯徵中心應儘速建置客戶衍生性金融商品核給額度及動支情形查詢機制,強化銀行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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