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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烏龜 發達集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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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15 22:58
台積告梁孟松侵權 勝訴
台積電對前研發處資深處長梁孟松提出排除侵權訴訟事件,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台積電勝訴,同意台積電提出三項請求,對梁孟松做出包括不得洩漏台積電營業祕密、以及明年底前不得為三星提供服務等三項禁令。
台積電發言體系昨(14)日透露,雖然梁孟松不服這項判決,也可以繼續上訴,不過此判決台積電勝訴,形成案例,未來即使梁上訴,勝率也不高,且此判決將會對梁孟松帶來一定程度的法律牽制,不得以任何形式為三星提供任何服務,全面封鎖梁孟松繼續為三星提供服務的機會。
台積電主管表示,此案同時也告訴三星不能再以不當方式對台積電員工進行惡意挖角,並為其他國家企業對台灣廠商惡性挖角,樹立指標恫嚇效果。
梁孟松離開台積電後,一度在大學任職,後來轉任三星半導體系統大型積體電路研發副總經理,目前居住在南韓,至截稿為止,因無法聯絡上,無法得知他是否繼續上訴。
梁孟松自台積電離職後轉戰南韓三星,被台積電控告洩漏營業秘密,去年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台積電勝訴,對梁孟松做出二項禁令。
包括梁孟松不得使用或洩漏其於任職台積電期間所知悉、接觸或取得而與台積電產品、製程、客戶或供應商等有關之機密資訊或營業秘密,並不得以不正當方法自台積電的員工、供應商或客戶等第三人處取得原告的營業秘密;更不得使用或洩漏研發部門人員相關資料予南韓三星電子。
不過,一審時,智慧財產法院對台積電提出在明年12月31日前,禁止梁孟松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卻遭駁回,台積電不服堅決上訴。
台積電強調,台積電絕對尊重個人追求其目標與成就的權利,但絕不允許任何會對台積電智慧財產權造成危害的情形發生。台積電很欣慰法院的決定,並認同台積電捍衛智慧財產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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