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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14 08:09

台新金賣彰銀股 開價454億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聯合報系/udndata.com)2014-05-1408:06
市場關注台新金與彰化銀行的未來如何發展,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昨(13)日在法說會上表示,台新金如要出售彰銀持股,基本原則為「帳面上不能有損失」;台新金對彰銀持股22.5%,截至去年底,帳面價格已達454億元。
他拋出「如果政府政策上想要買回彰銀的持股,台新金樂意配合」的說法,但強調此一做法的大前提是:帳面上不能有損失。意即官股得拿出454億元,才能把彰銀的持股買回去。
台新金取得彰銀持股這九年以來,帳面價值共增加88億元,平均每年增值2.7%。彰銀將在11月20日召開股東會,但市場傳出原定董監改選擬延至明年6月,林維俊表示不就假設性問題回覆。
林維俊說,彰銀這屆董監事任期,是到11月20日截止,從現在起算還有半年多的時間,在台新金的立場看此問題,希望雙方秉持過去「官民和諧」的原則,繼續與財政部進行溝通。林維俊同時強調,這九年來,彰銀歷經三次董監改選,官股與民股間,從未發生任何紛爭。
據了解,台新金是在2005年7月,以每股26元左右的價格,取得彰銀22.5%持股,當時的交易金額365.68億元。在彰銀九席董事(含二席獨立董事)中,台新金握有五席、公股有四席。
隨著這幾年彰銀經營體質轉佳、盈餘轉增資持續貢獻淨值,台新金按權益法認列下,所持有的彰銀22.5%股權,在考量股利配發等因素之下,價格也水漲船高至454億元。
對於彰銀案的處理態度,林維俊指出,主要有二個方向,第一是台新金20萬名股東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障和公平對待,第二是政府在提出提升國銀國際競爭力、訴求金融整併方案的同時,希望政府能把台新金併購彰銀案,一併納入整體考量,若政府有意購回彰銀持股,台新金樂意配合,但前提是帳面不能有損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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