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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19 07:18

銀監會 限縮銀行保理業務

作者: 記者黃欣╱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4月19日 上午6:00
工商時報【記者黃欣╱綜合報導】
為嚴控風險,中國銀監會昨(18)日宣布,將限縮銀行的保理業務,銀行不得針對不合格的應收帳款展開保理融資業務。
中國銀監會網站昨日公布「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保理融資業務的業務流程進行規範。並針對融資產品、客戶准入、合作機構准入、業務審查、專戶管理、融資比例和期限、資訊披露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所謂的保理業務,是指以債權人轉讓其應收帳款為前提,集應收帳款催收、管理、壞帳擔保及融資於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通常用於企業貿易活動。
與一般貸款融資相比,保理業務准入門檻相對較低:當小微企業產品購買方為核心大企業時,小微企業可依託核心大企業上下游關係實現信用增級。
根據銀監會昨天公布的規範,其中針對保理融資提出審慎管理要求,也就是流動資金貸款買賣方的所有流程都需要進行授信管理。銀監會並要求銀行嚴格審核基礎交易的真實性,合理評估借款人或借款人交易對手風險,落實風險評價。
銀監會指出,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購貨商賒銷付款逐步成為主導的結算方式。為適應這一市場格局變化,大陸商業銀行的保理業務發展迅速,並在協助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報導稱,銀行透過保理融資,幫助小微企業將應收帳轉變為現金收入,拓寬了小微企業融資管道,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同時,企業透過委託保理銀行調查交易對手信用紀錄,可有效降低買賣雙方因資訊不對稱而產生的違約風險,縮短收款時間,提高催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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