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ky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08 09:25

中資挾服貿令金控?金管會駁斥

針對報導服貿開放,我半數金控被中資控制」,金管會昨晚發布新聞稿回應,在兼顧我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經營權之穩定下,以差異化方式提高陸銀參股投資之法定限額,不致影響金融機構經營權及國內金融市場之穩定。
金管會說,大陸臺商需要我國銀行前往當地提供金融服務,為爭取其前往大陸服務臺商,以參股策略聯盟方式進入廣大大陸市場是主要方式。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市場開放是雙向的,所以在兼顧我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經營權之穩定下,以差異化方式提高陸銀參股投資之法定限額(上市櫃銀行及金控公司之持股上限10%、未上市櫃銀行及金控公司15%、金控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銀行20%),不致影響金融機構經營權及國內金融市場之穩定。
再者,金管會指出,陸銀參股投資屬策略聯盟,需經公司董事會通過。策略聯盟之雙方均可依其目的主控考量,最大股東可以在公司控制權範圍內評估股東結構與持股比率,不會輕易喪失其經營權。
此外,金管會表示,陸銀參股限定須發行新股,且不得在市場上以公開收購方式進行投資,我國金融機構對於是否與陸銀參股合作可衡量利弊自主決定。
同時,陸銀申請參股應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參股投資協議等文件報經主管機關核准。金管會將審查其股東適格性,包括就策略聯盟目的、效益,及雙方約定規劃取得董事席次比率等進行審慎審核。
綜合以上,金管會強調,陸銀參股投資我國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須經被投資機構經營者評估及董事會審議,不會輕易喪失其經營權,且投資案須報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已有適當之管控機制,不會發生「服貿開放,我半數金控被中資控制」之情事。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