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斯 發達集團專員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05 07:09
「服貿是銀行業者發展的契機」
工商時報【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對於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華南金控董事長劉燈城指出,希望服貿協議盡速生效,主要是著眼於未來兩岸合作的方向與機會。
他強調,未來服貿協議生效後,可開放台灣金融機構以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方式投資大陸資本市場、兩岸共同促成台灣發展離岸人民幣市場,並加速建立人民幣回流機制,例如類似昆山試驗區的做法,能夠予以擴大實施範圍,以及金融機構互設據點速度的提高等等,這些不僅是台灣未來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憑藉,也是銀行業者發展的契機。
另外,劉燈城說,近年來,兩岸銀行機構不斷在現有政策架構下創新業務合作模式,包括簽訂兩岸銀行業務代理協議、簽訂MOU、建立策略聯盟,甚至互相參股等。這些合作的開展對於兩岸經貿往來、企業投資、人員交流的金融服務,基本上可提供一定程度的需求,但由於台資銀行在大陸業務仍相當受限,目前仍無法根本解決台資企業或當地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而服貿協議可解決這些問題。
劉燈城分析,在兩岸往來開放初期,國內大部分企業是透過第三地轉赴大陸投資,這種「披著外資衣服的台資企業」,並非大陸所認定的台資企業。有業者估計。此一狹隘定義下的台商,占實際台商的比重不到5%,也使國銀大陸分行承作人民幣業務的空間被嚴重限縮。
在服貿協議中,其中一項大陸的開放承諾就是放寬台資企業的認定,將「視同台灣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者在大陸設立的企業」也包括在內。對於正準備在大陸展業的國銀而言,這項開放應可創造更多業務,如同在起跑線上平添動力。
至於服貿協議為銀行業爭取到的開放內容及效益,劉燈城說,陸方開放內容,大陸商業銀行可投資我金融商品、國銀可在大陸設立村鎮銀行、國銀已在福建設立分行者,可申請設立同省異地支行、支持兩岸銀行業進行相關股權投資合作、擴大國銀大陸分行或子行服務台資企業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