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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火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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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03-30 21:20
購屋贈與子女 有方法節稅
購屋贈與子女有方法節稅
蘋果日報 2014年03月30日17:54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買不動產贈與子女是許多父母常見的理財方式,有意購屋贈與子女的父母,可善加利用每人每年免稅額220萬元規定,達到節稅效果。而夫妻合購房屋贈與子女,又比單人贈與稅省一半。
北區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依此,父母同一年度共擁有44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
舉例來說,柯先生以現金1000萬元購入不動產贈與子女,但該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僅600萬元,因此,贈與總額為600萬元,扣除免稅額220萬元,再乘上稅率10%,贈與稅為38萬元。
又假設柯先生與妻子合購不動產,夫妻各自擁有不動產一半持分,每人每年免稅額220萬元,故夫妻兩人共擁有440萬元的免稅額,以本案不動產贈與總額600萬元為例,扣除夫妻兩人440萬元之免稅額,再乘上稅率10%,贈與稅為16萬元,夫妻合購贈屋所需繳的贈與稅,較單人贈與足足少了一半。(林巧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