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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喬 發達集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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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3-20 13:49
不准集體訴訟 谷歌獲重大勝利
【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0日電)谷歌公司在對抗宣稱其非法掃描進出Gmail帳號的私人電子郵件訊息官司中獲得重大勝利,擊敗原告將所有訴訟統一委由一個代表數以億計網路使用者的單一團體處理的要求。
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18日拒絕讓本案成為集體訴訟案。成為集體訴訟案可以讓原告集合資源和對谷歌(Google Inc.)施加更大的壓力,要求和解。如果個人尋求向這個世界最大搜尋引擎索賠,他們將必須使用自己的財務資源訴訟。
電子郵件使用者宣稱,谷歌攔截、讀取和採用電子郵件訊息內容供針對性的廣告之用,並建立使用者資料。包括史丹福大學法學院(Stanford Law School)教授漢斯樂(Deborah Hensler)在內的法律專家在這項判決宣布前說,雖然原告面臨集體控告的困難,但此案仍可能變成有史以來最大集體訴訟。
如果此案如原告所要求,每一位原告都可以因谷歌違反聯邦竊聽法而每天獲得100美元損失賠償,全部賠償金額可能高達數兆美元。
高蘭惠的判決對分給她的電子郵件隱私權案有特別的意義。這些訟案是去年向雅虎(Yahoo! Inc.)和LinkedIn 公司(LinkedIn Corp.)提出,這2家公司也有數以億計的使用者。
同樣的隱私權大案是針對臉書公司(Facebook Inc.)和葫蘆網(Hulu),因為網路使用者對網路公司利用他們的數據在線上廣告市場謀利挑戰,去年在美國這項廣告利益達到400億美元。(譯者: 中央社簡長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