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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08-07 15:34
拿6月油價當8月基準 經部打啥算盤
浮動油價改為「周調」,經濟部發布的新聞稿發生疑似「烏龍事件」,既然改「周調」後的第1次調價,漲跌幅比價基礎是六月均價,但卻又說要中油汽柴油繼續多吸收0.5元與0.6元。雖然昨晚經濟部花了很多時間解釋,但邏輯就是不通, 因為如果按照經濟部的說法,其實照理該用7月的均價計算本周五油價反而較合邏輯。
浮動油價改「周調」的周均價,如果漲跌幅的比較基礎是六月均價,截至昨天國際油價的數據,算出汽油每公升應降價1.5元。不過,這種算法等於是8月1日中油宣布油價調整時,以「苦民所苦」為由,汽油自行再多吸收的0.5元與柴油0.6元,就自動收回。
但是經濟部昨晚發布的新聞稿(能源局撰寫),卻明白表示「中油公司將持續吸收汽柴油0.5(0.6)元/公升」,就文字意思表達來看,在邏輯顯然與「與六月均價比較」是相衝突的。
如果是「中油公司將持續吸收汽柴油0.5(0.6)元/公升」,那麼直接採用與七月均價比較,反而邏輯上比較正確。
不過,能源局長葉惠青堅持表示,「中油公司將持續吸收汽柴油0.5(0.6)元/公升」以及「調幅採取與六月均價比較」都沒有錯。
如果照葉惠青的說法,那麼中油明天傍晚宣布,後天凌晨零時實施的國內油價調降,汽柴油每公升的降幅有可能會高達2元左右,汽車族消費者可以更高興,只是中油主管眉頭要鎖得更緊。
記者沈明川/特稿
國內油價終於可以降價了,經濟部、中油主管以及民眾一樣都很高興,但是官員可不能樂昏頭,現在就應該先未雨綢繆,讓油價回歸到市場自由機制; 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提早規劃,先前政府因為民怨沸騰,利用政府少徵貨物稅,以及中油自行吸收兩種方法,減緩油價漲幅,但貨物稅及中油自行吸收部分,也應回歸市場自由機制,趁最近國際油價下走,政府應該抓緊機會,重現自由經濟模式。
國內油價反映國際油價飆漲,一再調漲,民怨聲四起,政府基於物價穩定以及民意反彈等考慮,採取貨物稅減徵以及中油自行吸收方式,來減少國內油價漲幅以及對物價穩定的衝擊,這是對的。
但是,政府採取的貨物稅減徵以及中油自行吸收,都只是暫時性的權宜措施,並非永久措施,遲早都要收回、取消。
而如何收回、取消貨物稅減徵以及中油自行吸收?這需要操作技巧,最好的方式就是趁油價可以降價時,視情況逐次回收,以早日將國內油價再度回歸到市場機制。前兩次調整油價,汽油貨物稅減徵的1.3元,柴油1.4元,可趁機逐次收回,免得貨物稅減徵時限在年底屆滿時,政府又無能力繼續減徵,導致汽柴油必須跳漲1.3元與1.4元,又衝擊到國內物價的穩定。
現在,拜國際油價回軟之際,國內油價終於可以降價。對消費者來說,當然是希望降幅能百分之百反映,可是有作為的官員,應該就國家以及能源政策的長遠利益著眼,現在就應規劃如何將貨物稅減徵以及中油自行吸收的油價部分,逐次收回、取消,好早日讓國內油價回歸市場機制,並符合社會正義,同時也蓄積政府有能再度對抗國際油價飆漲的能力。
如果只一味討好民眾,放任「貨物稅減徵以及中油自行吸收」不正常現象繼續下去,那官員就未免太不負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