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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2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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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08-07 15:12
無根台商回台上市 四點不漏
1.做好投資架構重組
2.業務應整併切割
3.調整經營管理模式
4.管控稅法風險
行政院鬆綁「海外企業來台上市」規定,無根台商可藉由海外控股公司主體回台上市。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暨法律服務部營運長吳德豐說,無根台商要回台上市,必須做好投資架構重組、業務整併和切割、經營管理模式調整與稅法風險管控等「基本動作」。
台商股東個人要特別注意,上市前調整股權架構的過程,台商股東個人改變持股,將暴露過去隱藏的海外控股公司、大陸公司資產訊息,可能吸引稅務機關關注,開徵遺產贈與稅、所得稅等,台商股東必須要事先做規劃安排,提早調整持股方式,進行信託架構或資產等安排。
行政院取消第一上市限制有關大陸投資超過淨值特定比例不得來台上市限制,無根台商可透過海外控股公司,比照海外企業返台掛牌,募集的資金可全數投資大陸,不受登陸60%的投資上限限制。不過,陸資持股超過20%或具主要影響力的股東是大陸人,仍不能適用。
吳德豐說,台資企業要在港股、陸股或台股掛牌,不應從短期的本益比考量,要從企業的經營策略和資源配置做戰略思考。港股上市成本高,法人青睞籌資規模大的企業,具備國際能見度,有中國概念股的企業適合在港股掛牌,有長期優勢,相反地,台股上市成本較低,有成熟的高科技和傳統產業板塊,投資者熟悉代工製造業為主的台資企業。
吳德豐說,企業籌資規模小、但富有潛力的台資企業,或者有條件在港股、陸股上市,卻可能在當地資本市場被忽略的高科技產業企業等,在台股可以得到較高的認同度,可考慮返台掛牌上市。
不過,返台上市仍必須進行企業的體質重整,包括公司治理、稅務和財務風險管控等。吳德豐說,大陸台商常見把利潤留在免稅天堂公司,都必須改變交易模式,回歸正常化,把利潤依據公司職能進行分配,在帳上提撥損失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