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逸晴空 發達公司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2-13 21:01

金融商品客戶大賠 驚動央行金管會

銀行衝刺金融商品(TMU)業務引起兩大主管機關注意。不少國銀將TMU作為今年在授信以外的另一重點衝刺業務,但金融圈人士透露,農曆年前部分銀行TMU客戶大賠,引發爭議,更驚動金管會及央行兩大主管機關出手調查銀行是否失職,為國銀開發TMU業務亮起黃色警示燈。
銀行形容,這猶如當年銀行金融海嘯時期銀行財富管理部門賣給客戶結構型商品所引發客訴糾紛再度上演。據指出,金管會與央行了解重點,主要在銀行是否在財務操作之前,有對客戶善盡風險告知的義務,包括是否有提醒客戶外在情況的變化,以及何種情況下有投資虧損風險的情境模擬。
行庫高層認為,美國量化寬鬆(QE)退場,國際資本市場出現相當的變化,且速度加快,因此金管會與央行基於不希望在外在環境驟變的同時引發更多客戶投資虧損的爭議,才向相關銀行作進一步了解。
現在市場TMU業務較強的銀行多以銀行為主,包括中信銀、國泰世華銀、台新銀、永豐銀等,金融業者指出,其中,選擇權財務操作對銀行TMU獲利貢獻,更扮演重要角色。
金融業者指出,儘管選擇權操作對銀行從事TMU業務貢獻非常大,也為客戶帶來可觀收益,但造成客戶大賠的爭議也往往都與選擇權業務有關。
金融業者表示,主要是選擇權即使中途發現方向不對,但仍必須等到契約終了才能結算損益,所以一旦初始方向看錯,最後賠的只會更多。國銀主管則形容:「畢竟利自險中求,高收益的背後就是高風險」。
國銀主管私下指出,事實上從去年開始,由於澳幣及南非幣等幣別暴起暴跌,因此銀行為客戶作TMU操盤而大賠的事件時有所聞,相關客訴糾紛也頻傳,因此對於農曆年前,金管會及央行出面了解銀行承作相關業務的情況,並不意外。
資深國銀財務操作主管也指出,通常作避險性的操作儘管獲利不高,但也不會大賠,可是選擇權就完全不同,倘若銀行作TMU時為客戶操作選擇權,贏的時候獲利會高出避險操作不少,若賭錯方向,賠的錢也是「加倍奉還。」
舉例來說,贏的時候是本金的1倍,但輸的時候,往往客戶賠出的金額是原來本金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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