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othly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1-21 09:35

再出手 聯發科對袁帝文提假處分

IC設計廠聯發科對前高階主管袁帝文提告,案情持續發展,據瞭解,聯發科已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告,對袁帝文提出違反競業禁止條款之訴。
這是聯發科繼提出刑事訴訟之後,又在短期內展開民事訴訟程序,並聲請對袁帝文執行假處分。
據瞭解,聯發科繼對袁帝文發起「違反營業秘密」的刑事提告之後,已在近日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聯發科在提告文上指陳,袁帝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並負有「保密義務」及不得挖角之義務,但袁帝文惡意違反2年競業禁止約定,並已在聯發科的主要競爭對手公司任職,因此將向袁帝文聲請假處分。
依台灣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2條規定,如經法院獲准假處分狀態,聯發科得在30日內對袁帝文提出營業秘密損害賠償之訴訟,否則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撤銷裁定,至於提告內容,則必須提出被告者有洩漏其營業秘密的資料來做為佐證。
由於袁帝文之前在聯發科曾位居手機晶片事業部總經理高階職務,因此聯發科疑其違反營業秘密法,以及競業禁止約定,而依國際企業常見慣例展開「先刑事、後民事」的提告動作。
但有趣的是,該案卻在大陸半導體界掀起波瀾,更有大陸網友已在業內網站爆料直指,袁帝文以不低於100萬美元的薪酬,已到大陸手機晶片廠展訊任職。大陸網友的PO文也間接提供聯發科佐證的依據。
而對於袁帝文的案例,也突顯出台灣人才赴大陸科技業發展,不但得承擔被原始企業提告,也得面臨在地人才鬥爭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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