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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e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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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期天大勝
發佈於 2014-01-21 00:30
【期交所】春節長假前調高各契約保證金
本帖最後由 gge 於 14-01-21 00:31 編輯
臺灣期貨交易所 新聞稿
部門:結算部中華民國103年1月20日
新聞稿內容:期交所將於春節長假前,調高股價指數類與黃金類之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並預計於年後開始交易日之次日收盤後回調
考量今(103)年春節假期休市(1月28日至2月4日)長達8日,參酌國外主要交易所逢較長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風控措施,尤以同樣於農曆春節休市之香港等亞洲地區交易所亦採取相同措施,期交所援引過去二年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作法,將於本(103)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與黃金類之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預計以1月24日之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以臺指期貨而言,以1月20日之原始保證金83,000元為例,將調高至92,000元,調幅約10.8%),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交易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103年1月24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與黃金類之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03年1月27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後生效,預計至2月6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1月24日之保證金,例如臺指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之92,000元,調回調整前之83,000元,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後金額。交易人於1月27日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之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11/attach/10301農曆春節假期實施調高保證金新聞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