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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1-04 05:57
外資大鬆綁 台股將引資千億
1153802外資大鬆綁 台股將引資千億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3.11.04 02:44 am
圖/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今(4)日將邀跨部會審查僑外資投資證券辦法,放寬外資購買寶島債及外幣計價基金免辦登記,外資購買投信基金不受外資投資國內特定產業的持股上限限制等,業者預估可為台股注入千億資金活水。
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昨(3)日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釐清外資投資基金、債券,與直接投資股權情況不同,前者不涉及介入經營權,若同樣祭出限額投資不合理。
為增進外資投資便利性,吸引外資參與債券、基金市場,擴大我國證券市場規模,金管會廣徵券商公會等單位意見,並洽商中央銀行及財政部後,決定呈報行政院修改僑外資來台投資辦法,放寬限制。
這次放寬有三大重點,包括第一,刪除投信事業在國外發行募集的投信基金得投資發行公司的限制,官員說,外資投資國內特定產業有額度限制,例如外資投資航空業的股權有限制。在計算特定產業的投資額度限制時,包括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及基金等涉及股權的都必須納入。
考量外資投資信託基金而間接持有國內企業股權,並無影響企業經營權的疑慮,因此取消這項限制。外資可投資國內特定產業的額度,也因此擴大。
第二,外資投資寶島債等外幣債券或外幣計價基金時,可以免辦理外資登記及找保管機構。預期將可大幅降低成本及時間,提升我國債券市場吸引力,據了解,有不少以投資固定收益商品為主的國外退休基金,已相中寶島債市場,程序簡化後有意來台投資。
至於外資投資外幣計價基金部分放寬後,也可將國內投信基金在台的銷售對象,從國內投資人擴及外資,有利資產管理業的國際銷售。
第三,開放證券商可以擔任外資的保管機構,辦理有關證券投資的款券保管、交易確認、買賣交割及資料申報等事宜。目前只有銀行可以擔任保管機構,開放券商加入後,可提供不同規模的外資多元選擇,增加券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