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2-18 08:39

誤闖ETC 自首照罰600元

國道何時增設ETC電子收費站?多數人都不清楚,新竹市馬姓市民日前開車到台北洽公,過泰山收費站時,選擇ETC道邊的車道,持票要通過,卻發現改為ETC,只得繼續走,回程她向收費員詢問,能否補繳?收費員拒收,請她向高速公路警察局繳,讓她氣翻:「我自首耶」,還要被罰。
新竹市消保官張運奇說,闖高速公路收費站就是違法,除了要罰600元之外,還須補繳過路費,他說,這是個人疏忽,還是得承受。
馬姓市民抱怨說,「哪個人知道高速公路增加電子收費道?」、「媒體宣傳了嗎?」她說,打電話給高速公路局,對方說,除了中山高泰山收費站原本一道電子收費道,增為兩道,北二高的樹林收費站也增設一條。
她說,長久以來,民眾習慣收費站最裡面的一道是電子收費道,不會闖,她也習慣走ETC道旁邊的不找零道,持票過站,那天載親人上台北,到泰山收費站,習慣性走第二道,找出票券,開窗要交給收費員,「沒想到沒人」,只好硬著頭皮繼續走。
回程時,她覺得不妥,向收費員「自首」,希望補繳,不過,收費員說不能收,她馬上打電話給國道高速公路局,接話人員說,要找高速公路警察局,讓她感覺很不好。
新竹市消保官張運奇說,法律上有一種認定法:「有這樣的行為才有這樣的結果」,沒這樣行為,自然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基本上,馬姓市民違規就是違規,必須繳罰金,「這不是別人害妳的!」是自己不注意。
張運奇說,到收費站前,通常有標誌要求駕駛減速,只要減速,注意看車道,應該不會走錯道。他建議馬姓民眾依法在期限內繳交,不要再被罰滯納金,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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