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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0-16 14:54

富人再減稅!婚姻懲罰稅解套 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

富人再減稅!婚姻懲罰稅解套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
曹逸雯
2013年10月16日 14:44
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16)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只要經院會通過,未來夫妻非薪資所得也可以分開計稅,並將提前自今年起實施,明(103)年申報今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由於高所得家庭為主要受惠者,因此也被視為是為富人減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併案審查行政院以及多位立委所提5個版本的「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雖然這項修法主要是因應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表示現行夫妻「非薪資所得」必須合併計稅,會增加已婚者稅負,違反憲法第7條的平等原則,也被視為婚姻懲罰稅,將在2年內失效。
不過,由於夫妻「薪資所得」目前已可分開計稅,「非薪資所得」部分主要是利息、股票股利、租金收入等,對一般受薪家庭幾乎沒什麼影響,因此也被視為對有錢人有利,今日審查時,即有多位立委提醒,此法一修,又會被解讀為替富人減稅。
民進黨立委許添財表示,目前「薪資所得」這種勤勞所得,夫妻已經可以分開計稅,一旦修法,會變成將坐享其成的收入如利息、股利、租金收入等納入,以後都可以分開計稅,會不會又變成一個節稅、避稅的管道?
國民黨立委曾巨威也指出,連因隨物價波動而調整的最低稅負門檻、遺產稅扣除額的調高,都會被視為是政府在替富人減稅,這項修法一過,一定又會加深一般民眾對政府圖利高所得者的印象,他並表示,如果這是財委會大多數委員的意見,他也只能退席。
提案修法的立委之一盧秀燕則強調,並不一定有非薪資所得的人都是有錢人,她以宅神朱學恆為例,表示朱學恆的收入可能都不是薪資所得,「不能為了擔心郭台銘得利,就忽視朱學恆的權益」,且任何人都有從事任何行業的自由,「大法官難道都是袒護富人嗎?」
財政部長張盛和也強調,因為大法官已經做成違憲的解釋,必須修法,並不是減稅,也不是為富人減稅。
財委會最後通過修正草案,未來夫妻除薪資所得外,各類非薪資所得也將放寬可以分開計稅,但仍須合併申報,這項修正將不需交由黨團協商,待立法院院會通過後,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適用,初步估算,國庫將釋出169億元的減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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