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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0-12 16:50

大股東不法炒股致損 小股東可求償

【聯合晚報╱本報訊】
2013.10.12 02:20 pm
張先生是一般上班族,多年來辛勤工作,小有積蓄,聽朋友介紹有一檔醫美生技股,因投資生產天然麵包,未來業績被市場看好,張先生躍躍欲試,並且真的投入買進該檔股票,但買進後,近日卻因報載該公司大股東涉及炒作該公司股票價格及內線交易,股價連番重挫,導致張先生損失慘重,張先生想問到底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投保中心指出,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投保中心對於財報不實、公開說明書不實、操縱股價與內線交易等不法事件,可協助投資人進行團體訴訟求償。
張先生所持有上市櫃公司股票,如因該公司涉有操縱股價及內線交易的情事,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5條、157條之1等規定,相關不法行為人均應就善意投資人因而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因此如該等涉及炒作及內線交易等不法情事有明確事證,經檢察官起訴時,投保中心將針對不法案件事實予以分析,評估得受理之投資人範圍、資格、求償之被告及其法律依據,若經評估擬辦理團體訴訟,則提報投保中心每月底召開的董事會,通過後即對外公告,開始受理投資人申請求償登記。
此等訊息亦將公告於投保中心網站及通知各證券商,投資人可進入投保中心網站(http:/www.sfipc.org.tw)查詢相關正在受理的案件;同時也可致電投保中心洽詢,適時授權投保中心進行團體訴訟,就可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投保中心也提醒張先生,若張先生符合求償登記的資格要件,一定要在投保公告的期間內準備所有相關資料登記求償,如果沒有正式登記求償,未來是無法參與求償金額的分配,自己的權益也將會受損。
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於民國92年1月,係依投資人保護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投資人對證券期貨事業之申訴或調處,並對不法事件發生時研議受理團體訴訟位投資人爭取權益,投資人可電02-27128899或書面方式洽詢。網址:www.sfip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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