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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7-08 12:09

兼容並蓄、扎實有力的「金融十條」

中國大陸國務院於今年下半年開始的第一天發佈「國辦發(2013)67號」文件,全名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受文機關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顯示中國大陸從下半年開始,將以金融政策帶動整體的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由於文件名稱太長,媒體以該文件包含十條內容,簡稱為「金融十條」。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十條」不是單純的施政方針,還具體陳述實施內容或步驟,更在每一條的最後明確指定負責機關和配合機關,內容充實、完整,可以看出大陸國務院著力甚深。
這份文件在前言部分,直指其總體經濟面臨「結構性矛盾」、金融方面「資金分佈不合理問題仍然存在,與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要求不相適應」,因而有「金融十條」的制訂。凡此可以看出大陸官方毫不掩飾,勇於面對事實的態度。
第一條「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重點在於「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實施內容除了賡續進行增加「三農」及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信貸資金來源外,值得注意的是「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及「提高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由此可以推斷未來大陸利率自由化指日可待,中小企業也更受重視,因此目前大陸實體經濟以大型國企主導的局面,將逐漸改觀。
第二條「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內容十分具體,對於那些行業要「加大支持」、「積極支持」、「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都有明確交代,藉以貫徹「有扶有控、有保有壓」原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文件直接指出「嚴禁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這是台商在大陸投資或經營事業,要特別注意的金融警訊。
第三條「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除了賡續以往的「兩個不低於」(全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之外,也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從中央到地方都有規劃,可見大陸對提振中小企業的決心與行動。
第四條「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除了要求金融機構對「三農」授信賡續堅持「兩個不低於」以外,也支持中央批准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包括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大中型農機具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住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等創新作法。此點應是著眼於縮小城鄉差距,以兼顧社會安定。
第五條「進一步發展消費金融促進消費升級」,內容包括加快完善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優化刷卡消費環境、擴大城鄉居民用卡範圍、積極滿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等。此項可以看出大陸當局積極提振內需、逐步調整經濟成長動能的策略。
第六條「支持企業『走出去』」,內容包括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重點,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推進外匯管理簡政放權、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此點雖然不若前述各項內容具體,然而點出大陸人民幣國際化、外匯資產運用多元化等願景,為企業順利「走出去」預先鋪路。
第七條「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此條內容以步驟式規劃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相對而言,前幾條則是以目標條列式帶出達到各個目標的步驟。此外,大陸主管部門鼓勵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風險投資基金的產品創新,來促進創新型及創業型中小企業的融資發展。台灣對私募股權基金則防弊重於興利,思維與作法顯有差異。
第八條「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內容包括以擴大農業保險覆蓋範圍、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鼓勵保險業為企業開展對外貿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資、營運等方面的一籃子保險服務」。將保險用於農業與外貿,乃是該條的特點。
第九條「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為本文件最大的亮點。其中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顯示大陸當局在利率市場化外,也將推動金融機構民營化。只有在民營機構為金融市場主要參與者的環境下,利率市場化才得以真正落實。
第十條「嚴密防範金融風險」,此點對各種類型的金融風險都做了相關的防範規劃,可以看出大陸政府不只求發展,也兼顧金融安定。
我們不憚其煩地逐條臚列分析,目的在於彰顯「金融十條」的兼容並蓄與扎實有力。「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的行政院要解決「悶」經濟,是否也能以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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