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1-14 14:32

國民年金保費 失業族有補助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據統計,去年11月國內失業人數突破50萬人,創5年來失業人數最多紀錄。台北市社會局昨天提醒,失業民眾不需自行申請,就會納入國民年金納保範圍,收到繳費單,讓經濟更是雪上加霜,因此,一旦失業應儘速申請所得未達標準,才能接受政府補助保費。
社會局昨天公布優惠保費補助措施,98年編列5億元補助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低收入戶、輕度身障者的國民年金保費,符合條件的民眾可於各區公所社會課及各就業服務站索取申請書,9月30日前提出申請且經核定符合資格者,追溯自97年10月起補助保險費,洽詢電話:1999。
社會局救助科科長江德輝表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者,例如98年標準為家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未超過1萬7655元,北市府會負擔70%的保費,每月省下786元保費;以一家三口換算,每月省下2358元,一年省下近3萬元。
另外,若家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逾1萬7655元,未超過2萬6483元,北市府將負擔55%的保險費,每月618元,民眾自付505元。
社會局提醒低收入戶被保險人,北市府全額補助低收入戶保費,每月1123元,因此,收到的繳款單上應繳金額是0元,即使收到繳款單也不要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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