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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11-27 22:56

好假?哈佛學者:巴菲特喊富人增稅 自己卻是避稅大師!

巴菲特周一在《紐約時報》發表特稿,重申主張富人應該支付一特定水準的最低稅金。他的立場,與美國連任總統歐巴馬 (Barack Obama) 主張取消富人減稅措施一致。
不過,曾擔任歐巴馬本次總統大選競選對手──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 (Mitt Romney)──前顧問的曼坤,卻在個人部落格發文點出「股神」矛盾之處。他寫道,巴菲特這樣的富人呼籲為眾人福祉對有錢人增稅,乍看之下很高貴;但仔細審視,他卻從未提及取消任何自己積極使用的避稅策略,包括有:
1. 巴菲特的投資公司波克夏哈薩威 (Berkshire Hathaway)(BRK.A-US) 從未發放股利,而是保存所有獲利。因此這項投資的報酬全都轉為資本增值形式。不發股利,讓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投資人不需要立即為這部分收入支付所得稅。
2. 巴菲特是長期投資人,所以他很少將資本增值出售或變現。而他並未變現的資本增值,並不需繳稅。
3. 巴菲特把大部分的財富捐作慈善用途,而他捐出的股票市值全額皆可減稅。而這些股票大部分都是未變現的資本得利,因此也不需繳稅。
4. 雖然巴菲特過世後,其繼承人將稅率基礎得調高;但巴菲特在世時一直累積的這一大筆未變現資本增值,卻完全不需支付任何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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