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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10-23 06:25
資券互抵放寬 衝量
資券互抵放寬 衝量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2.10.23 05:18 am
搶救台股動能不足大作戰,金管會昨(22)日晚間宣布,將放寬信用交易資券互抵額度,當投資人信用交易達限額時,可再增加50%,以鼓勵投資人適時買進股票,並提升股市交易動能。
金管會昨天已請證交所在今天提出規範修正案,將在這一、兩天核定,接著證券商須配合修改電腦系統及授信風險控管機制後儘速實施,預計近日內就可上路。目前資券互抵占總交易量的比重是11%,即逾一成交易是以這項方式進行。由於這項措施是金管會因應台股低迷情勢下,第一次採取放寬交易規範作法,具有政府作多的指標意義。
此外,對於台股量縮現象,財政部次長兼國安基金執行祕書曾銘宗表示,國安基金相關同仁及委託的台銀都已緊盯各種指標變化,以確認是否啟動國安基金。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只能在信用交易制度下,以融資、融券互抵的方式做當日沖銷(例如先融資買進股票,再於同日以融券賣出方式沖銷)。面對台股低迷,外界曾建議全面開放當沖,即不限於信用交易方式,但金管會考量全面開放仍有違約交割等風險,決定以放寬資券互抵額度的方式刺激交易量,等於放寬現行信用交易制度下的當沖規定。
金管會昨晚以發布新聞稿方式宣布上述措施。金管會表示,目前投資人從事信用交易資券互抵交易,融資、融券限額應分別列計,不得以資券相抵後之淨額計算方式於當日循環使用。以台積電等權值股為例,每1戶融資最高限額為6,000萬元、融券最高限額是4,000萬元;非權值股的融資最高限額是3,000 萬元、融券最高限額2,000萬元。
為鼓勵投資人適時買進台股,金管會同意投資人在信用交易達限額時,盤中即允許增加原融資金額的50%,以供資券互抵使用。例如投資人交易已達融資限額6,000萬元,則盤中可增加半數、3,000萬元供資券互抵交易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