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裡看花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10-17 22:31

勞保縮水? 年金計算基準擬改變

新頭殼 – 2012年10月17日 下午6:14
行政院正為勞保基金倒閉危機商討對策,《聯合晚報》今(17)日報導披露,為了杜絕高薪低報產生「低繳保費、高領年金」拖垮勞保財務,勞委會打算將現行以「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計算年金,改為以「終身投保薪資平均值」計算,恐將造成勞工未來所領年金大縮水。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上午在立法院備詢時證實,這是目前規劃的可行方案之一,但全案尚未完全定案,也不會改變滿15年可領年金的現行制度。
《聯合晚報》報導指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潘世偉列席備詢。多位朝野立委都表達對勞保的關心,並表示地方上已有「徵詢潮」,人心惶惶恐怕會演變成「擠兌潮」甚至「退保潮」。潘世偉表示,行政院已經在昨天下午舉行會議討論,勞委會保證解決方案「應該會比3個月更早」提出。
報導稱,勞委會建議的解決方案包括:調高費率、降低所得替代率外,也為了杜絕高薪低報拖垮勞保財務,考慮將現行給付標準採「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從嚴限縮為「終身投保薪資平均」,這部分獲得潘世偉證實,不過他強調絕不會改變滿15年可以領年金的規定。
潘世偉再次重申,「勞保不會倒」、「勞保不會破產」,如果勞保倒了,「國家也就完蛋了」。他說,政府一定會負最後責任,不可能讓它倒,一定會捍衛。但潘世偉坦言,勞保問題是幾10年累計不可能馬上解決,目前解決方法包括提升費率、所得替代率降低,以及改變投保薪資計算基準等都是方向,尚未定案。
據了解,《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午在衛環委員會繼續審查,不過僅通過行政院版增設第29-1條,明確規範保險人給付期間與逾期應加給利息;此外也通過國民黨立委蔡錦隆提案,修改第6條及第9條,將投保年限從現行15至60歲,延長為15至65歲,至於其他條文則沒有共識而決議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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