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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scilla99 發達集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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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期天大勝
發佈於 2012-08-09 15:49
8/10 台期功課和操作日記
本帖最後由 Priscilla99 於 12-08-09 15:51 編輯
如何從聖經中得著適當的益處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六63)
聖經都是神的呼出。(提摩太後書三16)
信息選讀:聖經清楚說出神的話有作食物和作飲料的方面,並且其性質、本質乃是靈。聖經作為食物與飲料,需要人來喫而不僅是研讀;聖經作為神聖的氣息,需要我們將其吸入。我們需要喫、喝、呼吸聖經的話。當我們來讀聖經,通常不是帶著喫、喝、或吸入話的觀念或用意。我們許多人仍以知識的方式對待聖經。我們裏面只有想要明白聖經的觀念,卻沒有喫、喝、吸入話的觀念,這是錯誤的。
當我們吸入作為神聖之氣的神聖話語,這話就成了我們的食物和飲料。吸入話,不是僅僅讀主的話,而是以禱告的方式來讀,帶著禱告來讀。已過一個世紀,一些優秀的作者曾著述論到帶著禱告來讀主話的事。按照他們的經歷,他們領悟到,讀聖經時若不禱告,很難從聖經中得著適當的益處。無論我們讀了多少聖經,倘若我們的讀沒有配著禱告,獲益就少。這指明我們需要把主的話不是僅僅當作知識來接受,乃是將其當作氣息、屬靈的食物與飲料。
用禱告接受神的話,這個原則也可應用在我們聽信息的事上。我們若聽了信息,受內容感動,卻沒有將信息禱告回去給主,就無法從信息得著真實的益處。要正確的領受信息,就需要將我們從信息得著的感動轉為禱告。我們這樣作,纔能充分的從所聽見的信息得著益處。一個不信者可能聽了一篇信息,甚至受他所聽的感動,但除非他禱告,否則就不可能得救。不信者無論從福音信息裏得到多少感動,倘若他不禱告,他的感動就歸於無有。然而,當他禱告,甚至只是簡單的禱告:『哦,主耶穌,我是個罪人,我需要你,』他就會得救。
享受主最好的路之一就是享受話,享受話最簡單的路就是禱讀主話。我們對待主話的方式需要轉。以弗所六章十七至十八節說,『接受…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時時在靈裏禱告。』我們要接受神的話,必須藉著各樣的禱告—長禱告、短禱告、個人禱告和團體禱告。(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二册》)
詩歌欣賞:
但願我的讀經乃是喫你;也願我的禱告就是喝你。
讀讀禱禱,我就將你喫飽;禱禱讀讀,也就將你喝了。
餧我飲我,主,餧我飲我!充我飢餓,主,解我乾渴!
使我快樂,並且有力生活,餧我飲我,主,餧我飲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