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層肉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7-13 12:06

嘉縣府發函要求補繳空污費20億 台化:震驚、不解

嘉縣府發函要求補繳空污費20億
台化:震驚、不解
2012年7月12日 23:05
台塑董事長李志村(左2)、南亞總經理吳嘉昭(右1)、台化總經理洪福源(右2)、台塑石化總經理蘇啟邑(左1)。(圖/中央社)
台化公司嘉義新港廠在7月11日接獲嘉義縣政府發函,要求補繳空污費20億元;台化12日指出,「嘉義縣政府在無明確查核證據之下即發此一公文,本公司百思不得其解,亦甚表震驚」。
台化表示,「去年8月份嘉義縣政府來函指稱:經過數據比對本公司有短報汽電共生廠空污費,要求本公司說明。經本公司表示『如遽以排放濃度變化情形,僅憑推斷就下結論指稱本公司短報,實屬誤解殊不當』,惟迄今已將屆一年,嘉義縣環保局一直無法提出明確證據」。
台化說,「經查本公司新港廠與桃園友廠情況完全不同不能相提並論,本公司新港廠早於民國79年建廠運轉之時,即設置排煙脫硫設備與密閉儲煤系統,係全國最早有此先進污染防制設備,遠比當時所有公民營電廠都早。多年來一直持續不斷運轉,以近三年來嘉義縣環保局多達83次查核,皆未曾有任何一次異常,嘉義縣政府在無明確查核證據之下即發此一公文,本公司百思不得其解,亦甚表震驚」。
台化強調,「本企業對嘉義地方首長素來敬重,因此舉凡縣政府在地方建設財政有所困難或為造福地方鄉親都不遺餘力捐助,除建設嘉義龐大的長庚醫療體系,以照顧嘉南地區鄉親外,歷年來累計捐助數十億元經費新建高中學校、改建老舊校舍數十所,遍及沿海及山區,甚至於挹注資金協助縣政府阿里山震災戶重建不足經費,各項善行屢屢受到縣府表揚,今縣府卻誤認事實認定本公司新港廠係無任何污染防制設施為基礎,要求補繳五年空污費鉅款,至感遺憾」。
台化強調,「本公司每一部機組污染防制設備都陳報奉准運行在案,運轉記錄亦有記錄可查,3年來縣環保局入廠查核83次記錄亦在案。本公司將再與縣府溝通,懇請縣府明察秋毫收回成命,繼續支持嘉義縣此一造福地方之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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