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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期天大勝   發佈於 2012-07-03 16:00

7/4 台期功課和操作日記


『信』是什麼?簡單來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Now faith is the substance of things hoped for, the evidence of things not seen. KJV)(希伯來書 11:1)
人的靈,是人唯一能與神交通,能盛裝神的器官。亞當犯罪時,人的靈就死了,既死,當然不可能有任何活動來接受神。唯有經過死而復活的那靈(The Spirit)進到人裡面,與死去人的靈結合在一起,『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 6:17』,人的靈才能復活起來。
『信而受浸』是讓復活的那靈進入人的靈的程序,『信』是第一步。也許我們的『信』小得可憐,但主在馬太福音11:20 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在你們就沒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
舉個例子,如果在一個空間裡充滿混合的氫氣和氧氣。這兩種氣體放在一起並不會結合成為水。但此時只要有小小的火花產生,即使是非常非常小,便能讓氫、氧瞬間激烈地反應生成水。假設氫代表人的靈,氧代表那靈,則火花就是信,一點小火花,就能讓氫、氧結合,生成水(與主聯合成為一靈)!
『因信稱義』,不是人願意『信』,來和神交換『稱義』,因神無法和你交易。你的『信』讓神必須沒有條件,不能拒絕地稱義你,這是祂要遵守的約。
信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所望之事是什麼?不就是不見死亡,喜樂的生命嗎?因著信,我們知道這生命的實際。未見之事是什麼?不就是賴以依靠的神嗎?神是看不見的,但藉著信,我們感覺到祂確實的同在。
『信』完全出自於恩典,是神的揀選。我們傳福音,也是使世人認識、知道神,幫助他們挪去遮蔽『信』的障礙物,並非去營造『信』,我們無法讓人『信』,只有恩典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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