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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期天大勝   發佈於 2012-06-17 20:06

6/18 台期功課和操作日記

受浸的意義
在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八節說到:「彼得對他們說,你們要悔改,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彼得也教導受那靈感動的人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給人施浸就是把人浸入、埋在象徵死亡的水裏。悔改的人要受浸,這命令指明這樣的人一無用處,只配埋葬。所以,受浸象徵舊人的了結,使新的開始能在復活裏得以實化,這新的開始是由基督這賜生命者帶進來的。在聖經裏,受浸含示死與復活。浸入水裏就是置於死地,並且埋葬;從水裏上來,就是從死裏復活。
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復活的基督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施浸的目的,是要帶悔改的人脫離老舊的光景,進入新的境地;這是藉著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並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們。主耶穌完成了祂在地上的職事,經過了死與復活的過程,並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後,就吩咐門徒,將作祂門徒的人浸入三一神裏面。
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所以信和受浸,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驟的兩部分。受浸而不信,只是虛空的儀式;信而不受浸,只是裏面得救,沒有外面的確認。這二者應當並行。此外,水浸該有靈浸隨著,正如以色列人在海(水)裏,並在雲(靈)裏受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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