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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2-22 00:24
范良銹:擬比照外資 開放陸資投資公共建設
范良銹:擬比照外資 開放陸資投資公共建設
2008/12/21 19:37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8年12月21日電)國共論壇拋出兩岸相互開放內需工程的善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今天表示,傾向比照外資,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國內公共建設,細節正與陸委會研擬中。
吳伯雄昨天在國共論壇開幕式致詞時表示,建議兩岸相互開放對方參與彼此擴大內需、擴大公共合作的工程,包括開放對方參與相關投資及工程興建,引進對方的資金、工程經驗、工程管理以及工程技術。
國共經貿論壇今天閉幕,雙方達成9項共同建議,包括相互參與擴大內需及基礎建設,兩岸都在積極推動擴大內需及加強基礎建設相關計劃,雙方應採取具體作為,支持兩岸企業相互參與擴大內需及基礎建設。
范良銹今天對此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近期已積極與陸委會研商鬆綁事宜,由於台灣已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政府採購協定(GPA)會員,中國還沒加入,基於對等,原則上政府公共工程的招標,僅開放國內廠商承攬,尚不開放陸資投標。
但他指出,未來傾向比照外資模式,開放陸資投資國內公共建設,至於哪些項目可讓陸資參與等,正與陸委會研商中。
工程會副主委鄧民治表示,開放陸資參與國內公共建設有兩種方式,一種為在台設立分公司,可直接參與公共工程投標,其次為陸資單純引入資金,成為國內營建廠股東的方式參與。
他表示,無論哪一種方式,目前都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必須先經主管機關(陸委會及經濟部)許可後,才能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公共建設。
未來若開放陸資比照外資投資公共建設,以全台便捷交通網為例,由各工程主辦機關在招標文件中明定外資參與的資格條件,包括投資比例上限、項目等,符合條件的陸資就可望參與。
工程會官員解釋,開放陸資投資公共建設,是引進陸資資金投資,但開放陸資承攬政府公共建設標案,因為由政府出錢發包,等於是來賺台灣的錢,兩者不同,因此開放的條件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