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兒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04-17 08:10

嬰幼兒推車價差23倍 安全品質Pass沒差別

龍年嬰兒潮再現,許多家長精挑細選不吝惜花大錢買最好的寶寶用品,帶動新生兒相關用品大賣。然而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調查發現,市售手推嬰幼兒車價差達23倍,但商品標示與安全品質全AllPass沒落差,打破「便宜沒好貨」的刻板印象,家長選購商品時,應以需求為考量,而非價格導向。
今(101)年2月間,消基會與標檢局合作針對百貨公司、賣場與經銷商等通路所銷售的手推嬰幼兒車,進行商品標示與安全品質的檢測。總計樣本數為12件,其中4件台灣製、8件產自中國大陸,最高價格為18,900元,最低僅790元,價差竟達23倍,其餘商品則介於2,390元至6,880元不等。
結果發現,在商品標示部分,依照國家標準CNS12940的規定,手推嬰幼兒車必須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年份、成分或材質、使用方法、注意事項與緊急處理方法,以及製造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電話…等相關聯絡資訊,以免消費者求償無門,所幸這回檢驗的樣品全數過關。
在安全品質部分,同樣依照國家標準CNS12940的準則,針對手推嬰幼兒車是否可順利接觸止檔的煞車效果、車輪位移是否不超過50mm的規定範圍內、車輪搖動是否未超過5.7°的安全值內…等項目進行檢測,以瞭解各項商品的煞車成效與結構強度,結果抽檢樣品一樣全部「安全」過關。
消基會表示,民國90年消基會曾針對市售手推嬰幼兒車進行相關安全測試,當時22件樣品中,共有10件耐用性不符合要求,違規比例相當高。然而民國97年與今年偕同標檢局分別測試12件手推嬰幼兒車的結果,均全數符合國家規定,顯示手推嬰幼兒車的品質已大幅改善,值得讚揚。
消基會指出,這回抽檢的手推嬰幼兒車,價格落差達18,110元,等於相差23倍,但不論在商品標示或安全品質,均全數符合規定,顯示商品表現與價格高低似乎沒有關聯。因此消費者選購手推嬰幼兒車時,最好先視自己的使用需求,以及對於材質舒適度的要求,再考量要選購何種價位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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