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發達集團監察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4-08 10:17

TDR擬增全額交割

如何強化國內TDR上市及交易制度?金管會已與證券周邊單位初步研議,未來考慮增加TDR全額交割制度、財務重點專區;同時TDR上市前須由交易所、承銷券商再委請獨立產業專家出具意見,且掛牌後2年內下市者,其承銷券商若確定有疏失,將加重記點,可能一案就被停此承銷業務3~9個月。
爾必達TDR在台下市,目前已交由投資人保護中心協助投資人,以債權方式追索投資金額,並已申請假扣押爾必達在台資產;未來國外企業來台第二上市,即發行TDR,是否也會要求出具在台資產擔保或在台有實際投資?金管會官員表示,如此可能會加大上市難度,不太可行。
金管會強調,目前仍是歡迎國外企業在台第二上市,證交所手中也還有部分申請案,依現行規定審查;但新的檢討制度希望近期即由證交所報交金管會,儘速公布實施。
金管會本周找來證交所、櫃買中心、券商公會等,討論強化TDR上市及交易機制,會中有4大共識。
首先,外界曾建議TDR上市也必須經交易所的審議會,但證交所則認為TDR的企業多已在國外第一上市,來台第二掛牌應不必再經上市審議會,但會中決定上市審查要增加「獨立產業專家意見」,即對此掛牌公司的產業進行未來及現狀分析。
其次即是強化承銷券商的責任,強化缺失記點,現行券商被記10點就暫停承銷業務3個月,15點暫停半年,20點則是暫停9個月,未來將會訂出若TDR在掛牌後2年內下市,且承銷券商被判定有缺失,就會加重記點,亦即可能一案就達到10點或20點,金管會官員表示,情節嚴重者不排除一案就被暫停承銷業務。
第三則是強化TDR即時財務、業務資訊,未來將在公開資訊觀測站開闢TDR財務重點專區,提供更多財務指標,讓投資人了解TDR的經營狀況。
第四即是強化退場機制,現行TDR沒有全額交割制度,未來將新增TDR全額交割,同時下市條款會更明確,至於是否要增加停止交易的機制,目前金管會仍在審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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