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3-01 04:12

生醫股掀比價效應;双美毛利率升;健亞新藥官司勝訴

本帖最後由 人類 於 12-03-01 07:09 編輯
生醫股 掀比價效應
【工商時報╱記者杜蕙蓉/台北報導】 2012.03.01 01:09 am
F-金可(8406)可望於四月底回台掛牌,激勵精華光(1565)以371元坐穩股王寶座,而東洋(4105)、曜亞(4138)東生華(8432)、F-康聯(4144)等高獲利股重返百元榮耀,法人預期,生醫族群的比價行情可期,不僅新藥授權股將成沾光,相關集團股更因投資收益成為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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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基本面看,F-金可(8406)挾著轉投資海昌隱型眼鏡在大陸市佔率第一,創去年EPS高達9.9元的氣勢回台掛牌,推波精華光連日大漲,而金可母公司寶島科股價也備受青睞。
另外,成為生技多頭指標的東洋,則挾著東生華和智擎都可望在第二季掛牌上櫃,而智擎在治療胰臟癌新藥PEP02進入三期臨床,近日再獲美國Merrimack藥廠500萬授權金下,讓該股有機會在近期與東洋、東生華一樣躋身百元俱樂部,法人認為,除東洋母公司受惠外,晟德也因持有該三家公司股票成為大贏家,今年獲利成長可期。
通路股中,F-康聯去年EPS法人推估約5.5元,其中概獲利股效應,也讓曜亞、佳醫頗有想像空間,而今年大舉佈軍高階醫材的承業控股也挾著高獲利題材和下半年將由興櫃掛牌上櫃的氣勢備受矚目。
醫材股中,已率先公布去年每股稅後盈餘約5.4元,擬配發每股3元現金及1元股票股利的太醫,在產業訂單明朗下,太醫今年將興建銅鑼二廠二期工程,延續高成長動能,而太醫本業的耗材成長力道,而讓杏昌、佳醫都有機會跟進上揚。
另外,血糖機族群中,華廣和GE策盟最受關注,該公司主打雙品牌策略,將在2012年底前進入美國藥品及處方零售通路,目前GE將參與華廣募資案,估計將取得華廣約5%股權。法人圈預估,以GE在全球高端醫材市占率約一成來看,GE光環將加速華廣營運三級跳。
双美亮靚解約 毛利率看升
【經濟日報╱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 2012.03.01 01:50 am
双美(4728)昨(29)日宣布,公司將中止和台灣地區膠原蛋白植入劑代理商「亮靚」代理合作關係;双美董事長王進富表示,未來收回代理權後,應有助於公司毛利率提升。
王進富昨日在櫃買中心舉行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他表示,双美公司去年7月12日,和亮靚簽訂「膠原蛋白植入劑」台灣區總代理合約,原本簽訂合約期限到2016年12月31日止。但他說,簽約內容原本約定,雙方在簽訂代理合約後,双美須將原有銷售客戶,無條件移轉給亮靚公司;但也因此使產品銷售由直接銷售,轉換為「代理銷售」,不僅進貨方成本提高,也造成双美毛利率下降。
双美昨日股價收46.3元,上漲1.3元;該公司去年前三季稅後純益約4,600萬元,每股稅後純益為0.94元。
王進富強調,公司必須有相應措施以確保醫美產品價格穩定,鞏固醫學美容市場;因此,目前已經和代理商亮靚達成協議,即日起解除雙方契約關係。王進富說,未來公司的膠原蛋白產品,將改由双美行銷團隊自行負責。
在醫美市場耕耘方面,王進富指出,目前公司持續與醫美市場保持密切往來,在解除合約後,未來應該可以很快進入市場銷售,對公司營運不造成影響。此外,王進富指出,依照原合約內容,只允許在台灣市場開設兩家直營通路,未來双美不排除加強通路經營與市場整合。
健亞智財訴訟 將獲大筆賠償金
【經濟日報╱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 2012.03.01 02:36 am
健亞生技昨(29)日宣布,日本武田藥廠控告健亞侵權求償官司案纏訟七年七個月,最終三審定讞,健亞勝訴,在今年第二季前將獲得5,000萬元訴訟賠償金。
健亞生技總經理陳正表示,這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戲碼終於落幕,創下國內醫藥智財訴訟里程碑。
健亞指出,這場被國內醫藥喻為「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土洋官司,全程分為兩階段,從民國93年間,武田就以健亞與世育公司合作的單方藥品Vippar臨床試驗,聲請侵害武田的複方專利為由要求法院對健亞進行「假處分」。當時,台中地院裁定准許武田假處分之請求,並禁止健亞製造、販賣或推廣促銷該項產品;之後健亞與武田展開官司訴訟,開庭24次,二審於98年3月判健亞未侵權。
陳正表示,國外大廠用各項專利訴訟,拖慢競爭對手的研發、上市進度是行之有年的方式。
扳倒武田 健亞新藥官司勝訴
【工商時報╱記者杜蕙蓉/台北報導】 2012.03.01 01:10 am
健亞生技(4130)與日商武田製藥,纏訟7年7個月的口服抗糖尿病製劑「Vippar」侵權官司,昨日三審定讞,健亞勝訴,武田將賠償5千萬元,該案也創下國內藥廠與國際藥廠智慧財產官司首例,對國內生技產業發展意義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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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官司勝訴賠償5千萬元,對健亞EPS貢獻約0.52元下,激勵健亞昨日股價走勢強勁,以漲停板坐收,股價也重回40元大關。這場被國內醫藥界諭為「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土洋官司大戰,主要是在2004年7月時,健亞與世育興業合作成功開發治療糖尿病的單方藥品Vippar學名藥,竟遭日本武田製藥以健亞單方藥品Vippar侵害武田的複方專利為由,聲請假處分,武田提出4,300萬元擔保金,禁止健亞Vippar上市銷售,該案在2005年3月17日時,由最高法院駁回武田抗告。
2005年4月原本藥政處已通知健亞的Vippar領證,但因武田的干擾,導致衛生署不敢核發執照,讓該官司一直打至2009年才宣佈健亞沒有侵權,為此 健亞提出求償5,000萬元,一直到昨日才三審定讞,健亞勝訴,終結了7年7個月的漫長官司。
熟悉市場的專家指出,為了打壓學名藥廠,原廠藥往往在學名藥開發成功準備要上市時,即會祭出殺手殺手鐗,利用專利訴訟延後學名藥廠的上市時間,之前東洋就和禮來打過官司,科化生技也是歷經2年訴訟,其研發的骨質疏鬆學名藥物才取得學名藥證,健亞是歷時最久的官司,也是獲得賠償的本土學名藥廠。健亞總經理陳正表示,Vippar的官司,讓國內的藥事法制定,也有智慧財產法院的成立,在逐漸對諸如藥物仿單的著作權等議題產生共識,並且落實在逐漸增多的各次判例中,希望未來不會再有另一次Vippar假處分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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