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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2-18 20:31

〉蘋果專利大戰!宏達電可從公共利益、WTO架構尋求新解

〉蘋果專利大戰!宏達電可從公共利益、WTO架構尋求新解
2011/12/18 17:51 鉅亨網 記者陳俐妏 台北
2011年台灣科技業關注的大事,宏達電 (2498) 與蘋果的專利訴訟絕對榜上有名!專利戰持續延燒,原本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定在12月14日作出展延後的終判,令外界訝異的是,ITC宣佈又展延至美東時間12月19日宣判裁決,讓輸贏多空論戰更添話題。但無論宏達電在專利訴訟輸贏為何,都為台灣廠商上了寶貴的一課,在業績表現外更要著重專利開發和建置,專利權布局應與企業經營策略結合,必要時併購也是重要策略,因為國際貿易法庭將會是廠商的另類戰場。當然,台廠也莫驚慌,何妨從公共利益觀點,尋求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架構協助,也許有另一番解釋得的空間。
蘋果窮追猛打 宏達電反咬、步步為營
這場專利大戰纏鬥從去年展開,蘋果在2010年3月狀告宏達電侵犯4項專利,2011年7月ITC初審判決宏達電2項專利侵權。但宏達電也非省油的燈,宏達電以收購的S3圖像再反咬蘋果侵犯,並在美國德拉瓦州訴訟中,宏達電也反咬蘋果侵犯宏達電收購ADC公司的相關專利,爾後在各地更有多次反制蘋果的訴訟。先不論蘋果大興訴訟,是為積極抵制宏達電北美市佔成長,還是項莊舞劍意在Google,從這一連串的專利訴訟中,已可以發現宏達電步步的建置規劃。
1.專利建置需要內外雙管齊下
Google定位Android平台為一個開放系統,從2007年佈局行動通訊業務迄今,預估就有1.5億台行動裝置搭載Android系統,但在Google收購摩托前,2011年初時所擁有Android專利相關無線通訊技術專利不超過370件。相較於蘋果積極併購相關專利,更與微軟、RIM等6家廠商以45億美元,搶下北電(Nortel)6000項專利,專利建置比重懸殊。被逼急的Google,在專利收購上立刻跟進,今年8月宣布以125億美元收購大廠摩托羅拉移動(MMI),取得1.7萬件專利與7500件專利申請案護身,用以對抗對手圍剿。隨即宏達電也援引Google授權9項專利,在美國德拉瓦州第二度控告蘋果侵權。
其實,有Google的借鏡,宏達電早有警覺自身研發專利的不足,為強化無線技術能力,今年4月以7500萬美元向ADC Telecommunications買下全球共82件專利和14件申請中的無線通訊技術專利,為4G通訊佈局。今年7月不惜因關係人交易的疑慮以3億美元收購S3圖像,取得235項專利和申請中的專利,後續也有收購相關軟體公司的建置,可看出宏達電在自行研發和收購專利上將以雙管齊下並進。(下一頁)
2 迎戰專利訴訟 更換或移除有爭議設計
對於可能侵犯專利的設置,宏達電近期也傳出將擬更換或移除。根據12月12日外電barrons.com報導,Collins Stewart半導體分析師John Vinh指出,宏達電可能為規避蘋果相關專利疑慮,目前正在重新設計手機,可能會將觸控感測器供應商由原先的Atmel,更改為Synaptics或Cypress Semiconductor。
業者表示,如果宏達電更換觸控感測器供應商,對於蘋果一告宏達電侵權的判決其實已沒有影響力,但若是ITC真的執行禁售令,宏達電還使可以提出產品已具有規避侵權專利的相關設計,仍可望獲的解釋繼續輸在北美銷售。
宏達電可從公共利益、WTO架構尋求轉圜
ITC將在美東時間12月19日作出最後的宣判,如果終判宏達電侵權,ITC委員同意下達禁售令的話,最壞的結果就是相關侵權的手機將被禁止進入北美市場。但當外界全數聚焦專利技術交鋒時,另一種被外界忽略的聲音已浮現,如果從一個貿易市場公平交易的架構來看,專利權是否有其他解釋空間?
美國紐約時報在12月13日刊載法學系教授(COLLEEN V. CHIEN 和 MARK A. LEMLEY)專論,題目即是「Patents and the Public Interest」,內容在探討ITC如何在專利權和公共利益間做出裁決,可以了解的是,蘋果絕對和專利蟑螂(patent troll)訴求不同,專利流氓要的是錢,但蘋果要命不要錢,因為侵權訴訟對蘋果而言,是用來打擊對手的重要商業手段。
事實上,在蘋果狀告宏達電初審判決時,台灣政府和業界就有意建制專利銀行(IP bank)作為台廠專利後盾,但專利銀行的建置仍需時間,而專利授權的效果也可能有限。然而從紐時專刊報導中,透露出宏達電其實有另一條路可走,如果將專利議題升溫至國際貿易議題,對於ITC入下達北美禁售的宣判,其實還有轉圜的餘地。
由於台灣和美國都是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會員國,在WTO架構下,有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則對涉及概念與創意部分改進其競爭條件;而服務貿易總協定在服務貿易部分亦有公平競爭的相關規範,因為WTO旨在規劃一個公開、公平與不扭曲的競爭體系。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副研究員李淳指出,在WTO架構下各國行使智慧財產權限制不能有歧視,若採取禁止進口限制競爭,也會調查有無刻意隱藏、可以用其他措施的必要行原則比較。「原則上,對於這樣狀況的貿易競爭是可以運用WTO架構去挑戰。」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助理研究員顏慧欣也說明,任何單方的貿易裁決,若案件進入WTO程序的爭端解決時,程序上ITC方面就需等待WTO方面裁決後才能執行,但問題是必需要由台灣政府出面,同時爭端解決來回耗時也要近1年,對現在的案子可能還是緩不濟急,但未來還是有其參考的可能性。(下一頁)
品牌產品回歸技術領先創新 從創新奠基專利佈局
除了法源和專利建置,外界對品牌競爭力的判定還是要回歸技術創新。多家外資在宏達電第3季法說和11月無預警下修財測預期時,就點出LTE新產品競爭優勢已流失,不僅落後頭號競爭對手三星,甚至諾基亞、摩托,以及LG都有後來居上的趨勢,新產品競爭力讓市場疑慮,宏達電方面雖然出面信心喊話,LTE新產品絕對不會缺席,但市場仍預期要待明年第1季後在行動通訊世界大會(MWC)大展上,宏達電可能才會推出LTE新品。
一個產品的設計創新到底有多重要,會讓市場和外資法人同步發難?對資訊快速變化的消費性電子產業而言,搶先設計創新就具備一定的優勢。部分業者就坦言,這個產業競爭激烈不在話下,產品優勢有時甚至撐不了3個月,產品週期壽命其實相當短,因此必須隨時製造自己的競爭優勢,也正因如此,外界對消費性電子產品設計規劃格外重視。因此,宏達電更需要在產品優勢上端出讓市場具信心的技術,拉開與同業的差距,以創新作為專利的佈局。
對於ITC最後的判決,外界都不敢貿然斷論。但這一系列難分難解的訴訟,已讓國際貿易法庭成為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另類戰場。但不論宏達電在專利訴訟輸贏為何,都讓台灣廠商更知悉,專利建置除了自主研發外,為了企業經營策略,併購也是必要的手段。同時,審視專利權的角度也不應該侷限於技術專業,如果政府和廠商能視野再放大,從台灣本身既有的優勢利益,WTO架構尋求解釋,也許這場專利戰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仍有不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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