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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1-30 18:00

綜所稅4項扣除額調高 可望今年實施

明天初審 藍綠立委傾向提前上路
〔記者鄭琪芳、施曉光、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調高綜所稅薪資、身心障礙、標準及教育學費等四項扣除額可望初審通過。而行政院版本是明年起實施,藍綠立委都有意增訂「追溯條款」,提前於今年實施、明年五月報稅適用。
360萬戶受惠 4口之家最多省3.9萬
根據政院版「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薪資扣除額由七萬八千元調高至十萬元,身心障礙扣除額由七萬七千元提高為十萬元,單身者標準扣除額由四萬六千元調高至六萬元、有配偶者標準扣除額由九萬二千元調高至十二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則由每戶二萬五千元改為每人二萬五千元,估計將有三百六十萬戶受惠。
以雙薪四口之家為例,若兩名子女同時就讀大學,綜所稅四項扣除額調高之後,依適用稅率六%至四十%計算,一年將可少繳五千八百二十元至三萬八千八百元;若是雙薪沒有子女的「頂客族」,則可少繳四千三百二十元至二萬八千八百元。
政院版「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明訂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也就是後年五月申報明年度的綜所稅時,納稅人才可享受到減稅利益,但不少立委主張追溯至今年起實施,明年五月報稅就可以適用。
立委盧秀燕、余政道都表示,希望所得稅修法明年即可適用,不要等到後年。據了解,若立委一定要訂追溯條款,財政部不會堅持反對。
財政部估計 國庫年稅收減少154億
財政部高層表示,綜所稅四項扣除額調高之後,估計每年稅收損失約一百五十四億元,若提前一年實施,等於是多了一百五十四億元的稅收損失,對政府財政將造成影響,但財政部會尊重立法結果。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減稅對民眾是好事,但馬政府已舉債七千二百餘億元,推動稅制改革政策時,應要通盤計畫,考量財源籌措。立委黃偉哲也建議,政府應建立完整的賦稅規劃。
立委另提案 調整課稅級距、稅率
減稅案除了政院版本,立委也提出多種修正版本。如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羅淑蕾另提案主張,將課稅級距調整為六十萬元、一百五十萬元、三百萬元、五百萬元及五百萬元以上;原二十一%、十三%、六%的稅率,調降為二十%、十二%與五%。余政道提案將教育扣除額改為每人三萬元以上,扶養寬減額比照內政部的最低生活水平標準,由十萬調高到十二萬。盧秀燕建議將學前教育列入教育學費扣除額,直到國民義務教育向下一年延伸開辦時,不再適用。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調高免稅額後,高所得者也受益,較不符合租稅公平性,而且由於物價累計漲幅逾六%,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本來就可由七萬七千元調高至八萬二千元,至於調降綜所稅及營所稅,賦改會正在討論,年底前可望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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