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1-25 12:28

農曆年後款券交割時間變更

農曆年後款券交割時間變更 同步實施T+2日同日交割制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NOWnews.com)
2008 / 11 / 25 星期二 12:14
證券市場行之有年的券及款交割截止時點將在明年農曆年後第一個開盤日實施款券T+2日同日交割制度,證交所指出,目前證券商的券交割截止時點T+1日下午6時,將改成T+2日上午10時,款交割截止時點則由T+2日上午10時改成T+2日上午11時。
證交所表示,證券市場預定明年農曆年後第一個開盤日實施款券T+2日同日交割制度,證券商對市場的款、券交割時點調整為T+2日同日交割。
證交所說,目前證券商的券及款交割截止時點,分別在T+1日下午6時及T+2日上午10時;明年農曆年後,券及款交割時點將調整到T+2日上午10時及上午11時。
證交所指出,為了這項新制的辦理,已在今年10月分別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花蓮舉辦7場宣導說明會,邀請證券商總分公司、交割銀行、保管銀行、證金公司派員參加,共計約有2400餘人參加,為加強宣導以利新交割制度順利上線實施,證交所計劃11月底及12月初再增辦6場次宣導說明會。
證交所指出,這項新的交割制度對於將證券商申報錯帳、更正帳號時點調整至T+2日上午10時,證券商申報投資人違約及遲延交割的截止時點調整到T+2日上午11時。
證交所表示,由於證券商申報投資人款項違約交割時點由T+2日下午提早到上午11時,投資人為了避免被往來證券商申報違約,應儘早在T+2日上午11時前繳交交割款項。
證交所指出,為了配合這項新制度的實施,證券商未來在接受投資人賣出下單時,除了豁免排外情況外,須應切實對客戶進行查券,確保客戶存券足供交割。
證交所說,新的款券交割制度將有益於證券商對投資人落實先收後付的原則,降低整體市場的交割風險,提升投資人對券的可利用性,促進我國款券交割作業與先進及鄰近國家的市場制度更加貼近,及提升臺灣證券市場的國際形象。
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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