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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臨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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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1-23 19:45
理財周刊/「主權基金」主動出擊
理財周刊/「主權基金」主動出擊(2008/11/23 09:05)
聶建中
上回提到,在金融國際化與自由化的國力競爭角逐態勢下,反「守」為「攻」的新國家理財觀已為新世代主流趨勢。
只是,我國主權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 SWF)的成立一波三折,至今難有定數。就全球主權基金的發展歷程觀之,似乎已「亡羊補牢」為時甚晚,但適時把正方向,終能有再捕肥羊的日後良機。
依文獻記載,主權基金的源起,始於1956年英國殖民當局成立的平準基金;然近代風潮應以挪威政府於1996年所成立的「政府退休基金」為濫觴。這10數年來,全球主權基金之總資產規模以極驚人的速度成長,設立國家多以亞洲開發中國家及中東石油輸出國為主。
與我鄰近的新加坡、南韓等亞洲國家,甚至金融進程遠晚於臺灣許多的中國大陸,都儼然趕上國際投資快車風潮,成立該國政府主權基金,於國際投資舞台中,適時展現無比投資活力,更影響國際金融經濟的穩定操作。
錢存銀行是傻子的行為
財務學中告訴我們:「錢存銀行是傻子的行為」,因此有所謂的「投資學」一門課程,教導個人如何活化手頭資金,在資本市場中建立智慧的投資組合模式,進行穩健的投資操作;國際資本市場中,包括「共同基金」、「保險基金」及「退休基金」的所謂「國際三大法人」,都握持著大量的小額累積資金,在國際資本市場海域裡,四處遊走,覓尋最佳獵物,主動適時出擊。
以保費收取為主的保險公司為例,每期收到的高額保費需要透過一定的投資管道,進行資金的活化運用,因此多成立有投資部門,進行公司現有資金部位的再投資獲利。國家長期在國際貿易舞台中買貨賣貨,賺多了財富,仿效個人及機構法人的資金運作模式,應極有必要成立握有國際投資主攻權的主權基金。
主權基金的國際投資,無可豁免的沉浸在財務理論的效率市場(EMH)中,在創造更高報酬的投資獲利期待下,承擔著相對的高投資風險;但我相信,只要是設計良好、管理得當的主權基金,除了國際投資獲益外,亦有伸張本國國際影響力的附加效益。
對內而言,主權基金的操作,亦助益於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穩健運作,甚至有機會適時紓困國內資金缺口下的金融危機。
主權基金具有特殊的國家利益色彩
主權基金對於全球金融市場,擁有諸多正面影響效益,如:增加全球資本市場流動性、穩定全球金融市場的運作、提振新興國家金融市場的發展,更強化各國經濟體質,進而促進國際金融的良性競爭。
然而,主權基金具備著特殊的國家利益色彩,負面效應亦必伴隨之,如:擴大全球資本市場的波動性、在尚無遊戲規則的巨額投資下產生大規模投資風險、增高全球槓桿助長資產泡沫使全球金融動盪,更甚者,在透明度不夠下的不明動機與目的政治影響力介入,造成國家安全憂慮及國際金融紛擾。
為防範金融危機的擴大發生,IMF及OECD等國際組織皆已著手進行主權基金國際投資行為準則的研擬方案,期增加透明度並降低國際風險的發生率。
雖然無論自內部影響效益或外部影響效益,主權基金的成立一如天使又如魔鬼,令人愛恨交集的利弊摻雜其間,好似投資學中的雙R(return and risk)理論,風險伴隨報酬,形影相隨。
但聰明智慧的投資專家多能觀察市場走向,並善用國際投資組合分散風險的投資鐵律,斬獲相對低風險而高報酬的投資佳績。
因此,我認為,在現實國際競爭態勢下,擁有屬於自我的國際投資主攻權,有其極必要。然而,主權基金的設立,成則國富民安,敗則國本動搖,茲事體大,考量因素不可不周延細膩。
成立主權基金五大考量:
主權基金的成立動機與目的:
因應國際潮流,反「守」為「攻」的主動發球權,可謂成立主權基金的主要動機。
而成立目的,仍應以創造國家總投資獲益,使國富民安為主要目的;若以財務學觀點說明,即國家主權基金經理人,應讓「全民股東」「財富極大化」,做為運用主權基金操作的最終目的。
次要目的則可借主權基金之成立,創造國內外各項金融及經濟之附加價值,如:對外提升國際聲譽及強化世界金融影響力,對內完善基礎建設、強化重點產業、提振島內經濟,甚至活絡資本市場並長期性穩定股市等。
主權基金的基金來源與規模:
對於設立主權基金,多數人認為名義上高達2800多億美元的高額度外匯存底即為最佳來源。然而,央行管理外匯存底,以「中長期穩定收益,排除風險波動」為主要,與主權基金所強調「中長期投資收益,可承擔短期投資高風險」的立基,截然不同。
因此央行在支持主權基金的成立原則下,建議宜單獨立法,讓成立主權基金之事,獨立於央行之外。
在不宜任意動用「風險規避」端的外匯存底原則下,於國際投資舞台主動出擊,扮演「風險承擔」角色的主權基金,其資金籌措來源,成了極大議題。(中)
※本文為《理財周刊》授權本報刊出,更多內容請見第429期《理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