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11-22 09:53

京華城消費券偷跑 客倍增

京華城消費券偷跑 客倍增
政府擬罰3倍 民眾:管太多
【連線報導】3600元消費券明年一月才發放,京華城百貨公司率全國各通路之先,前天搶先推出「先消費、後付(消費)券」活動刺激買氣;這項搶攻策略果然奏效,開跑兩天,京華城業績開出紅盤,較上周同期成長一倍。但經建會昨強調,將擬出罰則處罰以消費券為誘因提前開跑搶客的業者,目前傾向開罰銷貨金額的1到3倍罰金,相關條例將趕在下周一提報行政院會。
京華城所推出的「先消費、後付券」活動,是民眾先付現金或刷卡購物,京華城給的發票會註明「先消費後付券活動專用」字樣,等領到消費券後,在明年1月19日到2月28日,持發票和消費券到京華城換回現金。
此外,台中全國飯店也決定下月一日起推出相同促銷,民眾可先以現金3600元購買等值餐券,飯店將加碼贈送價值5000元福袋,待消費者領到消費券後再持券換回現金。
先付錢再憑券換回
對於經建會擬開罰,京華城的業者、購物民眾一陣譁然。銷售寢具的柯小姐昨不滿地說:「真是太離譜,連響應刺激買氣的政策都要罰,以後誰還要響應啊?」民眾朱小姐說:「民眾怎麼買、業者怎麼衝買氣,是大家的自由,政府管太多,笑死人了。」
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張清溪也說,京華城促銷手法和政府刺激消費的方向並不違背,且提早達成促進消費目的,「政府該獎勵業者才對,怎麼反而要罰?」
行政院本周二公布消費券方案,預計明年1月25日農曆春節前一周發放,但京華城率先宣布,提早在本周四即可讓消費者先消費後付券。京華城公關專員周永蓓表示,推出兩天以來,業績成長1倍。
昨天逢小周末,京華城的買氣更是旺到不行。《蘋果》記者昨晚到京華城觀察,以銷售童裝、寢具、手錶和女鞋區最熱絡,銷售SWATCH手錶的李先生說:「這兩天買氣翻紅,受到消費券刺激,1天至少多賣4、5只手錶,營業額至少增加1萬元。」一名服飾店員也說:「這幾天都忙著把這個好康跟老主顧講,希望大家先來買東西。」
24歲的張小姐昨下班後就衝到女鞋區選購新鞋,她認為京華城的促銷方案很聰明,「我坦承已受這筆多出來的消費券誘惑,想要多買幾個包包或幾雙鞋當做給自己的禮物。」從事服務業的古玲美說:「消費券再搭配打折特價,就會更有吸引力。」
法務部正研究刑責
周永蓓表示,祭出這個方案是希望民眾提早消費活絡市場,廠商都樂觀其成,民眾反應也不錯,但若政府明文禁止並開罰,也只能停止活動,先前消費民眾若要求退換貨,均會負責,不會損及消費者權益。台中全國飯店企劃主任陳香美昨表示,如果政府不核准這類促銷方案,會構思其他促銷方案。
經建會官員昨指出,對於京華城已「偷跑」將如何處理,將由法務部研究是否觸法,將傾向對偷跑業者開罰銷貨金額的1到3倍罰金。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說:「由於牽連層面甚廣,將交由法規委員會、負責行政罰的法律事務司,以及法律相關刑罰的檢察司,共同研究此類行為可能所涉刑責。」
官員嘆:要怎麼抓
不過,一位財經官員坦承,京華城若只是先刷卡後刷退,再拿消費券給商家,其實只是「預買」動作,同樣有刺激消費的行為發生,而且若商家和消費者真的私下交易換現金,稽查成本太高,要怎麼抓?訂出罰則很可能只是形式而已。
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周行一則認為,先消費、後付券是頗具創新性行銷手段,但可能導致業者間不公平競爭,政府應先把遊戲規則訂好,避免有「先做後開罰」情況發生。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則呼籲消費者,不要在法律程序尚未完成、消費券尚未發放情況下預作消費,應待拿到消費券後再貨比三家,也許會有更物超所值優惠,不必太早隨業者起舞。

京華城推出「先消費、後付券」活動,刺激業績開紅盤。憑印有「先消費後付券」發票(圖2),日後可拿消費券換回現金。葉志明攝 圖片:1 / 2

業者針對消費券促銷活動
◎先消費後付券
.京華城即起至11/30推出「先消費、後付券」,消費者日後憑活動期間消費發票,付出等值消費券,可拿回等值現金
.台中全國飯店12/1起可先以現金3600元買等值餐券再加送價值5000元福袋,明年可持券換回現金
◎加碼點數回饋
.屈臣氏寵i卡會員持消費券消費可獲點數加碼
.遠東百貨HAPPY GO卡友持消費券消費、點數可加碼
◎3600專區5折價
.遠東百貨設服飾/家電/年菜等3600元專區,商品5折起
◎消費滿千送百
.紐約紐約購物中心持消費券消費滿3000元現抵300元,或滿3000元送300元抵用券
◎3600元超值住宿專案
.君悅飯店可憑3600元消費券住定價1萬3000元客房
.國賓飯店住宿原價9130元,優惠價3600元
.台東娜路彎大酒店9033元泡湯專案優惠價3600元
◎9折優惠再加碼送折價券
.上新聯晴持消費券消費部分商品打9折,滿3600元送折價券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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