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bertchen 禁止登錄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4-24 18:03
建構低碳城市 中市推綠能車輛
建構低碳城市 中市推綠能車輛
2011/04/24 17:28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011年4月24日電)台中市政府為建構低碳城市,預計8月起陸續引進電動汽車提供警政單位勤務巡邏、民眾洽公接駁、環保稽查等使用,並將利用中央補助款做為車輛、充電環境建置等,推動綠能車輛。
為響應行政院致力推動智慧電動車發展計畫,台中市政府由市長胡志強率領跨局處首長組成「台中市政府低碳城市推動小組」,積極推動並研擬施政配套措施,並於22日向經濟部工業局遞交電動汽車示範運行計畫申請書。
市府環境保護局表示,中市預計從8月起,陸續引進電動汽車運用於警察單位勤務巡邏、民眾洽公接駁及環保案件稽查等方面,在為期2年的示範運行計畫期間,將達到100輛電動汽車示範運行的規模,預估約可獲得工業局新台幣1億4000萬元補助款,使用於車輛、充電環境建置及民眾教育宣導,為綠能車輛推廣建立里程碑。
環保局指出,今年度除規劃成立跨局處推動電動車輛專責單位外,更積極由地方自治規則、充電環境建置及規劃於電動車正式上市販售一般民眾時,提供購車補助,同時還積極接洽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規劃建置充電時間小於30分鐘的電動汽車快充站。
為建構低碳城市,環保局說,第1階段由公務車輛及建構使用環境著手,循序推動第2階段將目標著眼於租賃用車、高鐵聯外接駁用車及至民眾代步用車等,逐步擴展電動汽車使用範疇,配合陸續規劃施工的大眾運輸系統,建構完整的低碳運輸交通網,達成低碳城市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