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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11-08 10:19
配合兩岸空運協議 國籍航空完成班次分配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八日電)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已完成簽署,交通部民航局已邀集國籍航空公司協商相關事宜。民航局表示,在航空公司同意持續經營現有偏遠及離島航線的前提下,未來兩岸直航客運包機每週五十四班及貨運包機每月三十班的經營,已完成分配。
中華航空公司:飛航客運包機每週十四班,其中四班飛航上海航點;飛航上海貨運包機每月八班、廣州貨運包機每月七班。長榮航空公司:飛航客運包機每週十五班,其中四班飛航上海航點;飛航上海貨運包機每月七班、廣州貨運包機每月八班。
立榮航空公司:飛航客運包機每週八班,其中四班飛航上海航點。復興航空公司:飛航客運包機每週九班,其中四班飛航上海航點。華信航空公司:飛航客運包機每週八班,其中四班飛航上海航點。
民航局表示,為滿足松山及桃園機場以外民眾,及團體旅遊包機需求,未來立榮、復興和華信每週至少有一班需自松山及桃園機場以外航點出發;華航和長榮每週至少有一班需優先提供旅行社作為團體旅遊的包機。
另外,由於遠東航空公司聲請重整案仍在法院審理中,考量遠東還有可能獲法院裁定同意重整,如未來遠東恢復營運,客運包機的班次將由華航和長榮每週各飛航十三班,其中三班飛航上海航點;立榮、復興、華信及遠東四家航空公司則各飛航七班,其中三班飛航上海航點,另兩班上海航點餘額,則以六家輪流飛航方式處理。
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和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於十一月四日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明訂雙方每週七天共飛不超過一百零八個往返班次,每方各飛不超過五十四個往返班次,其中台灣到上海浦東的班次不超過二十個往返班次。貨運包機方面,雙方同意每月共飛六十個往返班次,每方三十個往返班次。
海基、海協同意本協議實施半年內就定期客、貨運航班作出安排。民航局表示,這次完成分配的客、貨運包機班次自協議生效日起實施,到航空公司開始經營兩岸定期航線為止。9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