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1-04-14 17:07

立院初審 不避讓救護車吊扣駕照三個月

立院初審 不避讓救護車吊扣駕照三個月
更新日期:2011/04/14 16:55
去年台大蕭姓博士生阻擋救護車並比出中指,引發與論撻伐。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中的「中指蕭」條款,規範駕駛如果不避讓發出警號的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除了依照現行條文處罰600到1,800元的罰鍰外,還要被吊扣駕照三個月。(程平報導)
台大蕭姓博士生因為惡意阻擋值勤中的救護車,甚至比出中指示威,不但被網友撻伐人肉搜索,更因此被戲稱為「中指蕭」。而為了避免再有民眾做出類似行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4號就初審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規範駕駛人只要是不避讓有鳴笛警示的消防車、救護出、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時,除了原本的罰鍰外,還要加上吊扣駕照三個月,主持會議的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說,這樣的做法就是要給做出這類不當行為的駕駛人一些警惕。
而在罰鍰方面原本有立委提案,要將「故意」阻擋消防車、救護出、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者,提高罰鍰到最高六萬,但由於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認為,相關行為若屬「故意」,還是該如「中指蕭」一樣,依照刑法來做處罰,因此最後並沒有通過。而另一方面,同案中也修訂,將接送行動不便人士上、下車者,排除在臨時停車超過三分鐘限制的處罰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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