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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26-10-14 17:33

《社會》翹牌猴慘了!交部首訂機車車牌角度限制 明年7月上路

時報資訊財經即時新聞|2026.10.14 15:36
【時報-台北電】台灣多年來未針對機車車牌訂角度規範,僅規定車牌號碼明顯可目視,造成警方執法與車主衝突不斷,今年更爆發多起取締翹牌爭議。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公布修法,水平面垂直方向,向上不得大於40度,向下不得大於15度等。民國116年7月起車廠新推出的「新款新車」須符合新規,117年元旦起包含新舊款式在內的新出廠新車,皆適用新規,舊車即便改裝也須符合新規。
現規定,機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的明顯適當位置。現行公路監理機關檢驗時是以目視檢驗,並採車輛後方查看號牌能否清楚辨識車號為原則。
今年初,台南發生多起停在路邊的機車遭警方取締翹牌,拖吊、拔牌並重罰3.6萬元,車主傻眼驗車通過仍挨罰,還有人以為機車遭竊,報案才知被警方拖走,甚至發現員警竟使用「iPhone」測量車牌角度,車主認為法規明明就沒規定角度,痛批警方擴大解釋法條,簡直是擄車勒贖。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接獲反映,他當時建議現行規範對第一線執法人員依據並不明確,中央應訂出具體規範、完善法規,才可公平公正,避免取締爭議。
車安中心10月初公布「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其中提到為提升機車後號牌懸掛的妥適與可辨性,參考日本、歐盟機車後號牌懸掛規範而增訂規定,並訂明實施時間自116年7月1日起。
新制規定,自116年7月1日起,新型式的L類車輛及117年1月1日起,各型式的L類車輛前後輪著地垂直停放於水平地面上時,後號牌懸掛於車輛後呈現的角度,於水平面垂直方向,向上不得大於40度,向下不得大於15度,向左、向右及旋轉角度應為0度。
換句話說,明年7月起車廠全新推出的「新款式新車」就要符合新制規定,到了後年元旦起,包含新舊款式在內的新出廠新車,皆適用新規定。
車安中心執行長周維果表示,此為國內首次訂定機車車牌角度規範,車安中心受交通部指示,參考國際上各國對於車牌角度的具體規定,修正審驗辦法,目前修法僅針對新制實施後新出廠的車輛,對於已領牌舊車不溯及既往。至於為何需等明年7月才實施,他說,相關車輛審驗新制出爐後都會給業界合理緩衝時間來因應。(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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