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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9-09 05:17

想獨吞父親留下6100萬遺產!他竟「偷藏遺囑」 2年後悽慘代價曝光

2026/09/08 12:59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日本一名50歲男子與80歲父親同住,父親過世後留下包含房產、土地及存款在內、約3億日圓(約新台幣6100萬元)的遺產。男子整理父親房間時,意外發現一份寫著「全部財產由長子繼承」的遺囑,原本以為自己可以順利繼承大筆家產,沒想到他為了不讓弟弟分走7500萬日圓(約新台幣1525萬元),竟選擇將遺囑藏起來,最後反而可能連一毛錢都拿不到,貪婪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日媒報導,住在關東的亮先生(化名、50歲)在與父親仁先生(化名、80歲)同住期間,長期照顧父親。父親過世後,他負責整理房間,並在書桌抽屜裡找到一份遺囑。內容明確寫著「將全部財產由長子亮繼承」。亮先生另有一名45歲的弟弟進先生(化名),平時離開老家在外居住。

照理來說,發現遺囑後應通知弟弟,並依照法律程序處理遺產。然而,亮先生想到弟弟可能提出「遺留分」(台灣則稱為特留分)請求,心態卻開始改變。日本法律中的遺留分,是法律保障部分法定繼承人的最低遺產比例,在這起案例中,弟弟有權要求取得遺產四分之一,換算約為7500萬日圓。亮先生認為自己才是長期照顧父親的人,因此不願意讓出這筆錢,甚至打起了拖延時效的主意。
他心想,如果先把遺囑藏起來,等到遺留分請求的時效經過,再把遺囑拿出來,弟弟或許就無法提出要求。於是,他將遺囑藏在書房抽屜中,試圖讓弟弟一直不知道遺囑的存在。然而,2年多後,弟弟回到老家幫忙整理物品時,意外發現了這份遺囑,並質問哥哥「這份遺囑你一直藏著嗎?」亮先生卻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反而認為既然父親已經寫明全部財產給自己,自己取得全部遺產本來就是理所當然。
沒想到,真正的法律風險反而從這時開始浮現。律師指出,為了不當取得遺產而刻意藏匿遺囑,可能符合法律所規定的「遺囑隱匿」,並涉及「相續欠格」,也就是繼承失格。一旦符合繼承失格的要件,原本具有繼承資格的人可能失去繼承權。換句話說,亮先生原本想守住3億日圓遺產,最後卻可能因為藏匿遺囑,連一部分遺產都拿不到。
這起案例也提醒,遺產分配涉及的不只是「誰能拿多少錢」,一旦為了獨占遺產而隱匿重要文件,原本想取得更多財產的人,反而可能因自己的行為失去繼承資格。亮先生原本面對的是弟弟可能要求7500萬日圓的遺留分,最後卻可能因為想省下這筆錢,而讓自己陷入連3億日圓遺產都無法繼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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