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8-12 05:44

公股銀行又出包!金管會對合庫銀辦理信用卡帳款缺失 開罰1200萬

2026/08/11 17:05  
合庫銀行信用卡作業疏失,今天遭金管會重罰120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11日) 通過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金管會表示,合庫銀行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時間長達九年多,共多達6344件,導致該行損失約新臺幣1億164萬元,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因此,依《銀行法》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金管會表示,這是歷年來的首例。
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說明,合庫銀行去年更新會計系統,將舊系統資料移轉至新系統時,發現信用卡墊款科目帳務無法勾稽,經清查,發現自2015年至2024年間,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時,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導致該行損失約1億164萬元。
對此,合庫於去年10月20日通報「重大偶發事件」。王允中表示,這批疑義帳款最終由合庫自行吸收,已經董事會通過,並於今年第1季打消呆帳;由於疑義帳款期間並未向持卡人收取,因此,不影響客戶權益。
針對相關缺失,主要可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未完善建立信用卡疑義帳款作業規範及相關控管機制:該行未對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相關處理之作業程序及時效控管、帳務處理等訂定相關業務規範及內控制度,且對於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從系統登打、追蹤進度、及帳務調節均由同一人辦理,欠缺牽制原則。
第二是未建立對疑義帳款文件保存或銷毀之作業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2015年至2020年疑義帳款案件之複查申請書、持卡人聲明書、交易明細等文件,均於2021年至2024年間銷毀,惟部分案件尚未完成疑義帳款作業程序,致無法釐清實際處理情形。
第三是未建立妥適之內部稽核機制:該行業務單位未訂定疑義帳款案件處理之業務流程,稽核單位未發現且未就重點控管項目訂定查核工作底稿,形同有業務卻無內部稽核制度情事。
第四是未確實執行信用卡會計帳務處理作業:該行內部控制作業手冊雖已訂定信用卡會計作業控制重點,惟本案信用卡系統及會計主機系統帳務未連動、未銷帳明細帳未依規清查及未檢附佐證文件,且該行未確實執行信用卡會計帳務處理,致帳載資訊未臻明確且未即時釐清異常等情事。
第五是未確實執行員工輪調作業:該行所定之員工輪調施行要點規定,職務輪調必須達6個月以上始得回任原職務,本案職務輪調流於形式,致未能及時釐清帳務異常之情事。
對此,金管會表示,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在其他監理要求事項,王允中表示,請該行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總行督導管理人員之責任。並請該行依所報改善計畫落實執行,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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